按照《北京市居民集中供熱暫停和恢復供熱指導意見》第七條規定:具備分戶獨立採暖系統型式的用戶,暫停供熱時,供熱單位宜將共用供熱設施與用戶自用採暖設施完全斷開。不具備分戶獨立採暖系統型式的用戶,有暫停供熱需求且經供熱單位評估符合暫停供熱條件的,供熱單位應辦理停熱手續,並採取適當的處理方式進行停熱。不符合暫停供熱條件的,供熱單位應書面告知用戶原因。因暫停供熱可能造成安全隱患或影響他人正常用熱的,不得辦理暫停供熱。
按照《北京市居民集中供熱暫停和恢復供熱指導意見》第七條規定:具備分戶獨立採暖系統型式的用戶,暫停供熱時,供熱單位宜將共用供熱設施與用戶自用採暖設施完全斷開。不具備分戶獨立採暖系統型式的用戶,有暫停供熱需求且經供熱單位評估符合暫停供熱條件的,供熱單位應辦理停熱手續,並採取適當的處理方式進行停熱。不符合暫停供熱條件的,供熱單位應書面告知用戶原因。因暫停供熱可能造成安全隱患或影響他人正常用熱的,不得辦理暫停供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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