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時候可以申請暫停用熱?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日期:2024-10-31 15:41    來源: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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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採暖期前,為檢驗供熱系統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等問題,供熱單位會對供熱系統上水打壓並帶壓運作,此項工作一般集中在每年10月進行。為了給系統打壓調試留出時間,辦理暫停供熱需在9月30日之前向供熱單位書面提出申請。

  辦理暫停供熱需要提供身份證、房屋産權證(租戶應經業主同意後提供授權委託書)等材料,並簽訂《暫停供熱協議》。暫停供熱時長原則上應為整個採暖期,且至少為一個採暖期。在採暖期內恢復供熱的,需提前7日向供熱單位提出申請,並繳納本採暖期全額採暖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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