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開具《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
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個稅完稅證明、納稅清單),是稅務機關依法出具的官方憑證,也是市民辦理多項重要事務的必備材料。在銀行信貸、購房購車、出入境簽證、政務服務、法律維權、涉稅業務等高頻場景中,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均具有法定效力,是權威的收入與合規證明。
那麼,如何開具《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
以下流程請在手機端個人所得稅App中操作:
第一步,登錄個人所得稅APP,在首頁點擊【納稅記錄開具】,或通過“辦&查”進入功能頁面;

第二步,系統會自動預填身份資訊,選擇需要開具的具體年月(可跨年),按住滑塊拖到最右邊完成驗證,點擊【生成納稅記錄】;

注意:
自2019年1月1日起,納稅人申請開具稅款所屬期為2019年1月1日(含)以後的個人所得稅繳(退)稅情況證明,稅務機關不再開具《稅收完稅證明》(文書式),調整為開具《納稅記錄》,因此,這裡可選擇的日期最早只能是2019年1月1日。
如果您需要申請開具2018年12月31日(含)以前的個人所得稅繳(退)稅情況證明,請線下前往辦稅服務廳辦理,稅務機關將繼續開具對應時期的《稅收完稅證明》(文書式)。
第三步,系統顯示“製作成功”後,點擊【預覽】可查看納稅記錄詳情,也可直接點擊【保存】,將證明保存至手機相冊;

如何查驗納稅記錄真偽?
您可以在個人所得稅APP“首頁”點擊右上角“掃一掃”圖標,或在“辦&查”頁面下滑點擊【票證查驗】,掃描《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右上角二維碼或手動輸入查詢資訊即可進行校驗。

溫馨提示:
目前,開具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的方式有多種。您可以通過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申請開具本人的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也可到辦稅服務廳申請開具。
納稅記錄備註欄出現“更正申報”字樣,是因為對申報資訊進行了更正申報,所以納稅人開具該屬期的納稅記錄時,該筆資訊的“備註”欄會顯示“更正申報”字樣。
年度匯算需補稅的納稅人,年度匯算期結束後未足額補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將依法加收滯納金,並在其《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中予以標注。建議您儘快通過手機個稅App等渠道辦理匯算並繳納稅款。您辦理匯算並足額繳納稅款後,標注會即時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