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物業服務

日期:2024-09-27 10:04    來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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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業小區如果突發失管狀態,如原物業撤出,新物業尚未確定或物業服務人破産,資質被登出等原因不能履行物業服務義務時,小區的物業服務該由誰提供呢?

  一、應急物業服務機制由誰啟動?

  北京市建立應急物業服務機制。物業管理區域如果突發施管狀態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單位確定應急物業服務人。

  二、應急物業都提供什麼服務呢?

  應急物業服務主要提供維持業主基本生活的服務,比如供水,垃圾清運,電梯運作等。應急物業服務費用由全體業主承擔。

  三、應急物業服務最多持續多長時間呢?

  應急物業服務期限不超過6個月。為了保障應急服務期後小區物業管理活動的正常開展,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組織業主共同決定選聘新的物業服務人,協調新物業服務人和應急物業服務人做好交接。有了應急物業服務機制,面臨小區沒有物業服務人的情形,也可以保障小區基本生活服務需要。同時,在街道、鄉鎮政府的支援協調下,也可以儘快做好新物業服務人選聘交接工作,全面保障了小區居民的利益,有利於和諧社區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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