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取範圍
可納入住房公積金提取範圍的北京老舊小區綜合整治項目主要包括兩類:一是危舊樓房改建項目;二是與住房直接相關的樓本體改造項目。以上項目需經我市老舊小區綜合整治聯席會辦公室審定。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建立與提取相關的老舊小區項目庫,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負責提供老舊小區改造項目儲備庫中的小區名稱、項目內容及實施項目改造的發票樣式。
凡因上述項目分攤部分改造成本的房屋産權人或已簽訂購房協議的公房承租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簡稱“符合提取條件的繳存人”)可按規定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二、提取事項與提取限額
1.危舊樓房改建項目
(1)符合提取條件的繳存人如已取得房屋産權,或承租公房後有獲取改建後房屋産權意願,可按照“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內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事項中的“公有住房、集資合作建房”辦理提取。提取限額以其在危舊樓房改建中分攤的改造成本實際出資額為限。
(2)繳存人如因經濟困難無力負擔改造成本,繼續承租改建後的公房,可按照“租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中的“公租房”辦理提取,提取限額以實際支付租金為限。
2.與住房直接相關的樓本體改造項目
北京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實施與住房直接相關的樓本體改造項目,具體包括多層住宅樓增設電梯等上下樓設施、樓體抗震加固增加陽臺、多層住宅樓房平改坡、上下水改造、外套式加固增加面積及更換外窗項目。
符合提取條件的繳存人分攤改造成本實際出資後,可按照“大修、翻建、自建北京市行政區域內自住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事項辦理提取。提取限額以在相關改造項目中分攤的改造成本實際出資額為限。
三、申請要件
1.申請人為房屋産權人或公房承租人,應提供以下材料:
(1)危舊樓房改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或人臉識別),分攤改造成本實際出資的發票或收據,不動産登記證號(或房屋産權登記證號);
承租公房且有獲取危舊樓房改建後房屋産權意願的,申請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或人臉識別),分攤改造成本實際出資的發票或收據,公房的購房協議原件;
(2)承租危舊樓房改建後的公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或人臉識別),公房租賃協議原件,租房發票或收據原件;
(3)實施與住房直接相關的樓本體改造項目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或人臉識別),個人分攤改造成本實際出資的發票或收據原件,不動産登記證號(或房屋産權登記證號)。
2.申請人為房屋産權人(或公房承租人)配偶的,還應提供結婚證原件(如可通過市民政校驗的無需提供)。
3.申請人為房屋産權人(或公房承租人)父母或子女的,還應提供親屬關係材料原件,包括同一戶籍地址的戶口簿、出生證明或戶籍檔案。
申請人可通過住房公積金任意管理部或銀行代辦網點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