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銷範圍
因懷孕、生育發生的醫療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品費。
報銷標準
(一)産前檢查支付標準
自確定妊娠至終止妊娠,發生的産前檢查費用按限額標準支付3000元。低於限額標準的按實際發生的費用支付,高於限額標準的,按限額標準支付。
(二)住院分娩定額支付標準
1.自然分娩的醫療費:三級醫院5000元、二級醫院4800元、一級醫院4750元(剖宮産術後再次妊娠陰道試産且採取椎管內分娩鎮痛,定額支付標準在各級醫院“自然分娩”定額標準的基礎上分別增加1000元)。
2.人工干預分娩的醫療費:三級醫院5200元、二級醫院5000元、一級醫院4950元。
3.剖宮産手術的醫療費:三級醫院5800元、二級醫院5600元、一級醫院5550元。
報銷條件
1、符合國家或者北京市計劃生育規定
2、分娩前連續繳費滿9個月
3、因懷孕、生育發生了醫療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品費
報銷方式
1.産檢費用報銷方式
2025年6月16日起,本市生育保險參保人員在本市經衛生健康部門批准的助産定點醫療機構産前檢查時,發生的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産前檢查費用可通過醫保系統實時結算。對於2025年6月16日前發生的産檢費用,需要先由參保人員個人全額墊付,保存好相關結算單據及證明材料,由用人單位匯總並到單位參保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請手工報銷。
2.住院分娩費用報銷方式
參保人員住院分娩醫療費用,可以按照相關規定持卡實時結算。
申請手工報銷産前檢查費用時需提供的材料
1.《北京市生育保險手工報銷醫療費用申報結算匯總單》
2.《北京市生育保險醫療費用手工報銷申報表》
3.收費票據
4.檢查、住院、治療費用匯總明細清單(複印件)
5.醫學診斷證明(複印件)
6.處方底方(複印件)
7.急診證明(急診未持卡患者提供,需明確入院途徑為急診入院)
8.結婚證複印件
9.必要時提供其一:
《北京市生育登記服務單》(原件)、《北京市再生育確認服務單》(複印件)、《北京市流動人口生育登記服務單》(複印件)、《北京市流動人口再生育確認服務單》(複印件)、《北京市生育服務證》(複印件)、《北京市外地來京人員生育服務聯繫單(生育保險專用)》(複印件)
10.必要時提供:嬰兒出生醫學證明複印件、死亡或流産證明複印件
手工報銷流程
1.收集所有材料,産後3個月內報單位人事部。
2.單位填寫《生育保險費用手工報銷審批表》、《北京市生育保險手工報銷醫療費用申報結算匯總單》,所有票據按發票附處方明細樣子粘貼在審批表後,每月1-20日到社保報銷。
3.社保將報銷款打入單位賬戶。
4.到帳後單位將報銷費用發放到個人。
提醒:
如連續繳費不足9個月,其生育或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但生育津貼則由用人單位支付。如參保職工分娩前連續繳費不足9個月,分娩之月後連續繳費滿12個月的,職工的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予以補支。補支標準為申報領取津貼之月,用人單位職工月繳費平均工資除以30天再乘以産假天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