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托育服務試點機構收費標準

日期:2024-06-13 17:25    來源: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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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普惠托育服務試點機構範圍

  公辦幼兒園、民辦普惠幼兒園、普惠社區辦園點,托育機構可參與試點。其中幼兒園、社區辦園點可提供2—3歲托育服務,托育機構可提供0—3歲托育服務。

  二、普惠托育服務試點機構收費標準

  1.公辦托育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公辦幼兒園托班、公辦托育機構收費標準由各區統籌考慮經濟社會發展水準、財政投入、辦托成本及社會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每人每月托育服務費(不含膳食費,下同)收費標準原則上不高於本區上一年度家庭月均可支配收入的20%(家庭月均可支配收入按上一年度本區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本市最近一次人口普查公佈的家庭戶規模,全年12個月換算)。

  2.其他普惠托育服務實行市場調節價。民辦普惠幼兒園和社區辦園點托班、其他普惠托育機構應根據辦托成本、補助標準等因素,與區教育或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協商確定收費標準,並與家長簽訂服務協議。

  3.收費項目和標準、服務內容、收退費規則等應以招生簡章等方式向家長告知,接受社會監督。

  普惠試點機構園所認定後比照本市現行普惠性幼兒園補助政策給予生均定額補助和租金補助,具體辦法由市財政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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