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条件
1.境外旅客持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均可享受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2.境外旅客在中国大陆连续停留不超过183天;退税商品购买日距离离境日不超过90天。
3.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内购买退税商品的金额须达到200元人民币。
4.离开中国境内前,退税商品不得启用或消费,须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
退税流程
- 退税商店内购物
在贴有退税购物标识的指定店铺购物。店员将会为您开具增值税发票和协助您填好退税申请单。若在同一天于同一家店铺内多次购物,统一开具一张增值税发票即可。一张退税申请单可以对应多张发票。
- 离境口岸海关核验与盖章
离境口岸,是指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的地区正式对外开放并设有退税代理机构的口岸,包括航空口岸、水运口岸和陆地口岸。请前往北京离境口岸的海关核验柜台,出示您的增值税发票以及相应的退税申请单。国际游客须出示护照,港澳居民须出示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须出示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退税商品(不得启用或消费),由柜台工作人员核验并在退税申请单上盖章。
- 退税柜台申请退税
国际旅客持护照、港澳居民持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海关盖章核验的退税申请单.购物发票等退税凭证,到退税柜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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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税税率及计算公式
以离境的退税物品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以及规定的退税率为依据,计算应退增值税额。
退税计算公式:
应退增值税额=离境的退税物品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退税率
实退增值税额=应退增值税额-退税代理机构办理退税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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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税方式
退税币种为人民币。退税方式包括现金退税和银行转账退税两种方式。
若退税总额未超过2万元人民币,旅客可选择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退税。若退税金额超过2万元人民币,退税代理机构将以银行转账方式退税。
税务服务热线 12366
退税须知
退税申请单无海关章不可退税,请务必先前往海关核验处盖章,再到退税柜台办理退税。
退税只能在中国办理,建议提前3小时到达机场,预留充足的时间办理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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