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个人想申请设置业余无线电台(普通对讲机),是否需要提供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
答复内容:《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2号)第七条规定,申请设置业余无线电台,应当向设台地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提交下列书面材料:(四)具备相应操作技术能力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根据北京市实际情况,目前在北京市考取的业余无线电电台操作证书,申请人提供身份信息后,可以在业余无线电管理系统查询到操作证书相关信息,不需提供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在外地考取的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需要提供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