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管理和使用办法》什么时候开始实施?实施前利用本市财政资金设立的科技项目形成的科技成果是否需要汇交?

日期:2022-01-30 16:23    来源: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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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系统管理和使用办法》什么时候开始实施?实施前利用本市财政资金设立的科技项目形成的科技成果是否需要汇交?

  答复内容:可以。根据《系统管理和使用办法》第十二、十四条,科技成果信息系统向社会提供科技成果信息的査询、筛选等公益服务。企业、机构及个人可登录科技成果信息系统,免费浏览、查询和筛选科技成果信息。企业、机构及个人实名注册登记后,可在科技成果信息系统上发布科技成果需求,免费获得科技成果信息推送、供需对接等服务。鼓励企业、机构及个人合理开发利用科技成果信息系统发布的科技成果和相关知识产权信息,开展科技成果加工、集成、熟化、包装、推介、撮合、交易等工作,加快科技成果和相关知识产权信息的扩散与传播,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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