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出境情况报告

日期:2026-11-02 15:07    来源: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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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负面清单备案结果通知书要求,仍需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标准合同备案或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的数据处理者,应在收到结果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所在地的区级管理部门报告数据出境合规申报情况,有特殊情况不能进行报告的需要向所在地的区级管理部门说明延期报告的理由,经区级管理部门同意后可延期报告。

提示:请在收到结果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报告,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所在地的区级管理部门说明延期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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