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审查
法院认为和解申请符合条件,裁定和解、予以公告,召集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解协议草案。
裁定和解之日起,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可行使担保权。
(二)债权人会议表决(双门槛)
同时满足才算通过:
1.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过半数同意;
2.同意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2/3。
如果仅满足其中一项,债务人申请二次表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二次表决应在首次表决后的三十日内进行。
(三)和解协议通过后的程序衔接

(一)法院审查
法院认为和解申请符合条件,裁定和解、予以公告,召集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解协议草案。
裁定和解之日起,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可行使担保权。
(二)债权人会议表决(双门槛)
同时满足才算通过:
1.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过半数同意;
2.同意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2/3。
如果仅满足其中一项,债务人申请二次表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二次表决应在首次表决后的三十日内进行。
(三)和解协议通过后的程序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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