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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适用北京中小微企业快速重整规则的,债权申报期限一般为30日;
(2)适用快速重整规则的,一般应当在债权期满5日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3)重整计划草案在裁定重整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有正当理由的,可依法申请延期;
(4)优先允许企业自行管理经营,降低管理人接管成本;
(5)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北京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挂牌的中小微企业,或主营业务属于前沿科技、高新技术等领域的,除有相反证据外,应当推定债务人具有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
中小微企业便企服务提示

北京府院联动一站式便企政策
1.专精特新/科创企业专项扶持政策
(1)简化重整价值证明材料,无需复杂盈利预测报告;
(2)政府可通过府院联动、市场化平台等提供资源对接支持;
(3)知识产权、核心技术是否保留或处置,应结合重整计划、持续经营需要和债权人利益依法确定;
(4)税费重组可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减免重组税负。
2.破产涉税一站式办理指引
(1)管理人持法院裁定书即可办理解除税务非正常户;
(2)线上电子税务局批量办理申报业务;
(3)欠税本金、滞纳金区分清偿顺位,受理后滞纳金不新增;
(4)破产终结即时出具清税证明,无需实地核查。
3.职工安置+执转破+注销配套便企服务
(1)职工安置:府院联动人社部门,欠薪可先行垫付,职工债权自动优先;
(2)执转破:执行卷宗内部移送,无需重复准备材料,查封无缝衔接;
(3)注销登记:符合简易注销登记条件的,可通过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https://ect.scjgj.beijing.gov.cn)办理注销登记;税务、社保事项按有关规定分别办理。
4.信用修复一口申报
重整企业信用修复可通过“信用中国(北京)”网站(https://creditbj.jxj.beijing.gov.cn)“破产重整企业
公示与失信信息信用修复”专栏一口申报,查询修复指引,办理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及市场监管、税务等多领域失信信息修复。
5.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
破产管理人可通过北京市政务服务网(https://banshi.beijing.gov.cn)“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申请企业破产信息核查,集成核查企业登记、车辆、不动产、社保医保、公积金、税务、海关等相关信息,减少多头查询和重复提交材料。相关事项支持线上申请、进度及结果查询,最快即时办结,特殊情况不超过5个工作日,具体以现行办事指南为准。
具体政策请见《北京市企业破产事务办理一本通》总则篇第四节“北京特色破产办理机制”。
附录:官方咨询渠道
1.北京破产法庭(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业务咨询电话:010-59891824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吴家村路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区
2.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官方网站:https://bjbaa.com.cn/,可通过协会渠道了解破产管理人相关业务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