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31)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日期:2020-09-17 11:29    来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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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新建和扩建[(313)钢压延加工中涉及国家和本市鼓励发展的新材料产品制造除外,为航空航天、军工、智能网联和新能源汽车、国家重大专项和工程等配套制造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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