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扩大离境退税销售额

日期:2026-06-24 14:41    来源:北京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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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支持方向、方式、条件和标准

  1.支持方向:支持扩大离境退税销售额。支持企业丰富退税商品、优化退税服务,积极扩大离境退税销售额,促进入境消费。

  2.支持方式:奖励

  3.支持条件:

  (1)同一企业所属在京离境退税商店2025年四季度、2026年(一、二、三、四季度)、2027年(一、二季度)离境退税季度销售额5万元(含)以上;较上年同期实现5%以上增长(如上一年无退税销售额基数的视同符合增速条件)。

  (2)同一企业不得拆分申报,若实际运营单位为分公司,须由在京经营的母公司统一申报。

  4.支持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单季度离境退税销售额最高10%予以奖励(其中,普通离境退税申请单按对应销售额的最高8%予以奖励;“即买即退”申请单按对应销售额的最高10%予以奖励),单季度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二、申报要求

  1.在京合法经营,且申报项目内容符合北京市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支持方向的企业。

  2.项目所在地应在北京市区域内。

  3.补助类项目实际投入使用时间在2025年10月1日(含)之后,2027年6月30日(含)之前。

  4.同一项目申报单位同一内容的项目已获得中央财政支持或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5.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支持:近三年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有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近三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火灾事故;列入《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禁止类和限制类范围的;纳入全市联合惩戒“黑名单”的;纳入北京市商务领域不良信用记录名单,存在“较重不良信用记录”的;纳入“商务局信用主体信用信息核查‘黑名单’的”;经审议其他不予支持的。

  三、申报材料

  (一)统一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

  2.项目申报单位简介。包括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关行业从业资质等有关材料,包括提供各类复印件、佐证文件等。项目申报单位信用报告(可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下载)。

  (二)其他要求

  (1)资金申请表;

  (2)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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