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展览与会议融合

日期:2025-07-31 15:59    来源: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财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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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海关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我市商业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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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海关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我市商业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的通知

  对于展会期间举办国际性行业年会或行业发展论坛,组织推广行业新技术、新产品、发布行业发展报告等活动,活动规模达到200人以上的展会,给予主办方不超过3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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