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企业对外投资审核

日期:2025-09-11 14:49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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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你好,查询到《北京市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中查到省属国有企业开展金额十亿美元以上的境外投资可能因为属于“市属企业境外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特别监管类”项目,需要报国资委审核。想确认一下这类交易是否属于负面清单特别监管类项目,是否需要企业自行报市政府审核,以及报送时点是签订合同前还是之后?

  答复内容:市民您好!按照市管企业境外投资有关管理要求,您咨询的境外10亿美元以上投资为特别监管事项,列入负面清单特别监管的投资项目,市管企业应在决策后实施前报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审核把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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