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A股上市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涉及的境外股东持股问题

日期:2025-03-13 16:19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分享:
字号:        

  咨询内容:A为中国境内一家上市公司,B为中国境内一家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B的股东包括香港公司以及外籍自然人。A准备发行股份吸收合并B,届时B的股东包括香港公司股东以及外籍自然人股东均将成为持有A公司股份的股东,但比例低于5%。请问在以上交易中,B公司的香港公司股东以及外籍自然人股东取得上市公司的股份需要遵守《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吗?

  答复内容:应当适用《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