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您好,我们是一家境内公司,目前有一家境外投资者(或其在境内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想要认购我们的新增注册资本,想咨询此次认购是否可以按照新增注册资本金额平价认购。根据《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第十四条,“并购当事人应以资产评估机构对拟转让的股权价值或拟出售资产的评估结果作为确定交易价格的依据。”因本次增资不涉及境内公司的股权转让或资产转让,是否无需以评估结果作为认购价格依据,而是按照新增注册资本金额平价认购即可?
答复内容:外国投资者认购境内公司增资,属于《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的适用范围,应当符合该规定关于并购交易定价依据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