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在京设立研究中心(独立法人)具体需满足哪些条件?目前有哪些优惠政策?2000年发布的《外经贸部关于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提出的设立条件是否仍然必须满足?谢谢~
日期:2018-07-06 10:12 来源:北京市商务委员会网站
您好,外资设立独资研发中心现已不属于负面清单内容,属于备案制管理范围。您可以直接去工商部门设立然后进行商务备案。目前研发中心属于鼓励类项目,可享受鼓励类项目政策。具体咨询电话89150924。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