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们为一家生产企业,企业有新产品,在《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中,但是在北京市医疗服务价格查询中没有查到,现在要开展销售时医院反馈项目无法定价,请问我们应该如何操作?期待您的回复。
答复内容:
您好,按照本市《关于调整本市公立医疗机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方式的通知》(京发改[2016]1870号)规定,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在临床使用初期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医疗机构根据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情况、患者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项目价格。您可登陆我委官方网站“政务信息-规范性文件”栏目进行查询,新增项目立项审批环节请咨询市卫生计生委。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