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客户报装
(一)客户可通过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自来水集团进行线下申报;通过首都之窗、北京市自来水集团官网、北京自来水App、京通(小程序)进行线上申报;通过拨打报装电话进行电话报装(适用于供水接入口径不大于DN40的社会投资小型供水接入工程)。
(二)北京市自来水集团针对用水报装推行告知承诺制,客户提交《用水申请书》并同步填写《北京市自来水集团用水报装告知承诺书》后,即可完成用水报装申请。
二、供水方案制定
(一)针对客户通过网络或现场提交用水报装申请材料的,北京市自来水集团规划发展部收到客户的用水报装申请,查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土地使用权等相关文件无误后,依据客户的申请用水量、室外消防流量、建筑面积等内容制定供水规划方案。
(二)针对电话报装客户,北京市自来水集团规划发展部安排专人与客户预约上门服务进行现场勘查,并现场查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土地使用权等相关文件(客户需提前准备),查验无误后,规划发展部根据现场情况、用水需求制定供水规划方案。
(三)针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受理报装的项目,北京市自来水集团规划发展部在供水规划方案制定阶段与用户联系核查承诺材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经判断确需现场勘查的项目,由集团相关单位开展现场勘查。在查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土地使用权等相关文件无误后,规划发展部根据现场情况、用水需求制定供水规划方案。
(四)依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本市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接入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发改〔2022〕349号)、《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和《北京市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京发改〔2021〕1082号)文件要求,结合北京市自来水集团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规划发展部根据报装材料判定该项目供水接入工程是否符合集团红线外投资政策,以及该项目计量器具是否符合集团的投资政策。
1.若供水规划方案中明确供水接入工程符合项目红线外投资政策,由北京市自来水集团组织完成供水接入工程设计、施工、验收、通水工作。
2.若供水规划方案中未明确符合项目红线外投资政策,则参照第四或第五条指引继续开展工作。
(五)客户在供水方案制定过程中有相关内容咨询,或收到供水规划方案后需要咨询或申请终止报装用水,可联系北京市自来水集团规划发展部办理。
(六)集团属地营销分公司在客户取得供水规划方案后将主动与报装客户对接,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协助客户完成计量计费协议签订及预立户。
(七)供水方案制定环节办理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个工作日(报装当日不计入时限)。
三、社会投资小型供水接入工程服务指引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社会投资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申请供水接入口径不大于DN40的居民、一般商业、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学校、福利机构、公益性服务设施等),支户线接入长度不大于100米的新建、改建项目,执行供水接入“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的“三零”服务。
(一)行政审批
若供水接入项目涉及办理占掘路、交通、园林绿化等行政审批手续,根据市政府相关规定,北京市自来水集团相关单位在管线工程施工前需向政府部门申请办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行政许可决定书》《影响交通安全的占道施工许可证》《北京市临时占用绿地许可证》等行政许可及施工备案,待政府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
(二)施工接水
1.施工前,客户需配合完成清空施工场地、协调现场其他事项(如物业、周边居民)等前期准备工作。
2.北京市自来水集团将在具备施工条件后,根据行政审批批复时间与客户约定,由集团在6个自然日内组织完成供水接入工程及计量器具施工、验收立户及通水工作。
四、口径DN40以下供水接入工程(非社会投资小型供水接入工程)服务指引
(一)行政审批
若供水接入项目涉及办理占掘路、交通、园林绿化等行政审批手续,根据市政府相关规定,客户在管线工程施工前需向政府部门申请办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行政许可决定书》《影响交通安全的占道施工许可证》《北京市临时占用绿地许可证》等行政许可及施工备案,待政府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具体办理方式见附件3。
(二)施工
1.集团管网管理分公司在施工前安排质检人员与客户进行对接,客户需提供施工单位资质、委托合同或协议等相关材料。质检人员需向客户详细介绍关于施工、验收、通水的相关流程及具体要求。
集团营销分公司在施工前安排表务人员与客户进行对接,签订计量计费协议。表务人员需向客户详细介绍关于计量器具安装调试、验收及立户的相关要求。
2.客户待提供的相关材料审核完成后,组织施工单位根据管线施工验收标准以及相关行政许可手续批复时间开展施工。
3.按照《北京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供水报装服务施工时长的通知》(京水务批〔2023〕4号)要求,委托集团施工单位实施建设的供水接入项目,具备现场施工条件后,由集团施工单位在6个自然日内组织完成供水接入工程施工。集团施工单位将根据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预算消耗量指标、费用指标、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结合客户相关要求进行编制工程预算。
4.客户委托集团施工单位实施建设的项目,集团施工单位无偿为客户提供管线接驳服务。客户委托非集团施工单位实施建设的项目,由集团管网管理分公司委托集团施工单位无偿为客户提供管线接驳服务。
管线接驳服务内容:协助客户完成新建管线与集团供水管线接驳并网点位的管线开口施工(打水钻开口、断管加三通开口等相关专业施工作业内容)。接驳施工前,客户委托的施工单位需完成标准施工作业坑挖掘等相关准备工作,具备管线开口施工条件;同步准备管线开口施工所需材料(如两合三通、法兰盘三通、双承套管、内螺纹分水卡子等),以备管线开口施工使用。
5.涉及安装智能计量器具的工程,供水规划方案内明确新建计量器具由集团投资的,管线工程完工后,客户向集团营销分公司申请计量器具安装,集团计量器具安装单位将在项目验收前完成计量器具安装及调试。供水方案内不涉及新建计量器具由集团投资的,客户需在验收前将计量器具安装调试完毕。
(三)验收立户及通水
集团管网管理分公司在客户取得供水规划方案后将主动与报装客户对接,在供水管线工程建设期间,管网管理分公司须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验收规范、企业标准进行管线工程施工的全过程质量监管。工程主体完工后,客户需向集团管网管理分公司提供竣工资料,质检人员主动与客户联系,按照约定时间,集团管网管理分公司、营销分公司在1个工作日内配合完成管线工程、计量器具验收及立户,并开闸通水。
五、口径DN40及以上供水接入工程(非社会投资小型供水接入工程)服务指引
(一)设计
客户确认供水规划方案后,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管线工程设计,详见附件4。
(二)设计图审核
1.管线工程设计完成后,客户需携带两份设计图纸、供水规划方案,到集团管网管理分公司进行图纸初审,管网管理分公司按照集团管网管理标准,在1个工作日对设计施工图纸进行审核,并反馈审核意见(设计图纸提交当天不计入时限),详见附件5。
2.如客户已委托施工单位,则将施工单位资质、中标通知书或委托合同等相关材料一并递交,由集团管网管理分公司同步开展施工单位资质审核。
(三)行政审批
若供水接入项目涉及办理占掘路、交通、园林绿化等行政审批手续,根据市政府相关规定,客户在管线工程施工前需向政府部门申请办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行政许可决定书》《影响交通安全的占道施工许可证》《北京市临时占用绿地许可证》等行政许可及施工备案,待政府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具体办理方式见附件3。
(四)施工
1.客户可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委托具备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开展施工前准备工作。
2.集团管网管理分公司安排质检人员与客户进行对接,开展设计交底、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等相关工作。质检人员需向客户详细介绍关于施工、验收、冲洗消毒、通水的相关流程及具体要求。
集团营销分公司在施工前安排表务人员与客户进行对接,签订计量计费协议。表务人员需向客户详细介绍关于计量器具安装调试、验收及立户的相关流程及具体要求。
3.客户需在开工前与集团管理管网分公司联系办理开工手续。
4.开工手续办理完成后,客户组织施工单位根据设计图纸管线位置、设计交底具体内容、管线施工验收标准以及相关行政许可手续批复时间开展施工。集团管理管网分公司质检人员对供水管线安装工程开展过程质控(包括验管、验槽、回填土质量验收、水压试验、管道冲洗、管道勾头、水质化验等)。
5.按照《北京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供水报装服务施工时长的通知》(京水务批〔2023〕4号)要求,委托集团施工单位实施建设的供水接入项目,具备现场施工条件后,由集团施工单位在6个自然日内组织完成供水接入工程施工。集团施工单位将根据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预算消耗量指标、费用指标、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结合客户相关要求进行编制工程预算。
6.客户委托集团施工单位实施建设的项目,集团施工单位无偿为客户提供管线接驳服务。客户委托非集团施工单位实施建设的项目,由管网管理分公司委托集团施工单位无偿为客户提供管线接驳服务。
管线接驳服务内容:协助客户完成新建管线与集团供水管线接驳并网点位的管线开口施工(打水钻开口、断管加三通开口等相关专业施工作业内容)。接驳并网施工前,客户委托的施工单位需完成标准施工作业坑挖掘等相关准备工作,具备管线开口施工条件;同步准备管线开口施工所需材料(如两合三通、法兰盘三通、双承套管、内螺纹分水卡子等),以备管线开口施工使用。
7.涉及安装智能计量器具的工程,供水规划方案内明确新建计量器具由集团投资的,管线工程完工后,客户向集团营销分公司申请计量器具安装,集团计量器具安装单位将在项目验收前完成计量器具安装及调试。供水方案内不涉及新建计量器具由集团投资的,客户需在验收前将计量器具安装调试完毕。
(五)验收立户及通水
1.集团管网管理分公司在客户取得供水规划方案后将主动与报装客户对接,在供水管线工程建设期间,管网管理分公司须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验收规范、企业标准进行管线工程施工的全过程质量监管。工程主体完工后,客户需向集团管网管理分公司提供竣工资料,质检人员主动与用户联系,按照约定时间,集团管网管理分公司、营销分公司在1个工作日内配合完成管线工程及计量器具验收、立户,并开闸通水。
2.涉及新建管线冲洗消毒的项目,项目验收合格并具备冲洗、勾撤条件后,质检人员通知客户编制勾头冲洗方案并向管网管理分公司进行申报、审核,由集团确认最终实施时间。
客户需根据《生活饮用水标准》(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23)等规范的相关规定,委托集团施工单位实施建设的项目,集团水质检测单位无偿为客户提供水质检测服务。客户委托非集团施工单位实施建设的项目,由集团管网管理分公司委托集团水质检测单位无偿为客户提供水质检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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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自来水集团客户发展业务相关单位服务电话表
2.北京市自来水集团各区域供水公司服务电话表
3.供水接入工程行政审批办理方式介绍
4.供水接入工程设计标准介绍
5.供水接入工程图纸审核标准介绍
6.新用户供水报装业务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