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清税注销时 必须签即办《清税证明》承诺书吗?

日期:2024-08-23 14:5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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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办理清税注销时,必须签即办《清税证明》承诺书吗?

  答复内容:符合即办注销资格及条件,但存在未办结事项,且未办结事项存在非提示类事项时,系统提示:您存在以下未办结事项。

  ①您可选择办理未结事项,完成后点击刷新,如无未结事项即可直接打印《清税证明》;

  ②您也可以选择签署承诺书,先行打印清税证明,在承诺期限内办结未结事项。

  纳税人采用承诺注销打印清税证明后,未办结事项可以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该功能“未办结事项告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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