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实行“五证合一”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无需办理网上登记,如发生用工行为,可随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现在我五证合一单位要进行参保登记,请问其操作路径是什么?
回复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您好,来信已收悉。
用人单位新参保登记操作如下:
一、签订银行缴费协议
新成立的用人单位,持营业执照(或单位成立相关证照)到北京市社会保险16家合作银行(银行名单详见“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www.bjrbj.gov.cn/csibiz),以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合作银行签订银行缴费协议一式2份并复印1份(协议文本名称、式样和办理手续或略有不同,由各合作银行提供安排)。
二、网上登记单位信息
已实行“五证合一”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无需办理网上登记,如发生用工行为,可随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其他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需在成立30日内向注册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参加社会保险,推荐使用单位信息网上申报,在登陆“网上平台”,点击进入“新参保单位网上登记”页面录入单位信息;或从“社保网上平台”通过“下载专区”─“程序下载”─“五险合一采集软件下载”下载“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及最新程序补丁,点击“单位预登记”进入“单位信息录入”模块录入单位信息。点击“单位预登记”进入“单位信息查询”模块生成单位登记数据报盘文件,将以上两个数据文件保存到移动存储介质并提交后,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北京市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协议》各一式2份并加盖公章。
三、经办机构审核材料
参保单位携带《北京市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协议》、营业执照或成立证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与银行签订的缴费协议,到注册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相关材料及数据准确性。经办机构窗口审核通过后在《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北京市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协议》上签字盖章,留存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返还参保单位一份,参保登记工作完成。全月工作日均可办理。
取消《银行开户许可证》审核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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