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二批通过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退税资格审核企业名单的公告

日期:2023-05-24 09:16    来源:北京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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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1号)要求,经联席工作小组审核,现将第十二批符合条件企业名单公告如下:

  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有效期:2023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特此公告。

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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