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京标”绿建评价6月1日停止
从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获悉,本市4月1日起不再受理按照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1/T 825-2015)申报绿色建筑设计和运行标识的项目。6月1日起停止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运行标识以及三星级标识评价工作。
绿色建筑标识是指表示绿色建筑星级并载有性能指标的信息标志,包括标牌和证书。此前已受理的“京标”申报项目(已提交资料并通过形式审查)于5月31日前完成评价和公示公告。按照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申报的项目不受影响。
住建部已于日前发布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明确绿色建筑标识由住建部统一式样,并对绿色建筑标识的申报和审查程序、标识管理等做了相应规定,该管理办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为积极推动新版国家标准体系下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工作,本市自6月1日起停止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运行标识以及三星级标识评价工作。
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抓紧完成地方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1/T 825)的修订工作,联合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修订北京市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指导各区开展新国标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工作。(鹿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