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地区—个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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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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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登记备案

      1.自2023年4月1日起,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各统筹区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京津冀区域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住院、普通门诊就医、购药等,均视同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可直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2.门诊慢特病就医仍需按参保地规定办理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及登记、备案手续。

      参保人可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在“异地备案”服务专区,点击查询服务下的“异地就医更多查询”,选择“门慢特告知书”,了解参保地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政策、流程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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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

      三地参保人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可直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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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卡(码)就医

      参保人员需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实名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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