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地区—个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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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转出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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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条件

      转入地:北京

      在申请及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外省转入时,职工应在相应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还需符合以下条件:(1)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办理转移接续业务当月为正常参保缴费状态,且至少有一个月的实际缴费;(2)外埠户籍人员:申请办理转移接续业务当月为正常参保缴费状态,且至少有一个月的实际缴费;2010年1月1日以后首次在京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的职工,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

      转出地:天津

      职工流动到外省市就业参保,且本市用人单位已申报减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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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材料

      转入地:北京

      通过支付宝、掌上12333渠道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外省转入业务无需纸质材料;窗口渠道办理:身份证原件

      转出地:天津

      参保职工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原件,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原件和参保职工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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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流程

      转入地:北京

      网上办理或线下窗口办理

      转出地:天津

      材料齐全的,社保经(代)办机构出具缴费凭证,职工凭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以后环节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与本市社保经(代)办机构联系直至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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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点

      社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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