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策文件
  1.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其他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0-06-26
  6. [发文字号] 西政办发〔2020〕8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0-06-29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城区关于全力以赴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补充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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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政办发〔2020〕8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西城区关于全力以赴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补充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6日


西城区关于全力以赴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补充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部署,扎实做好 “六稳”“六保”工作,全力以赴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发展,稳住市场基本盘,充分落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城区促防疫稳经济保障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西政办发〔2020〕1号)及《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西政办发〔2020〕6号)文件精神,现针对中小微企业发展中最为关切的房租减免及补贴问题,做出补充措施如下:

  一、全方位、大力气支持社会各界施行房租减免

  鼓励社会各界对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且不在疏解整治范围内、在北京市注册纳税且在西城区域内合法经营、为抗击疫情做出贡献的中小微企业(民办教育机构、民办幼儿园,律师事务所参照中小微企业执行)、个体工商户给予房租减免。承租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营业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且不裁员、少裁员的,免收2至4月房租;承租用于办公用房的,给予2至4月房租50%的减免。

  对在疫情期间参照有关减免租金文件要求为承租其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合法经营企业、个人等市场主体,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给予减免金额30%的租金补贴。已经享受同一事项房租减免补贴的市场主体不再重复享受。央属、市属企业享受中央、市级房租补贴且补贴额度未超过减免金额30%的,区级财政给予差额补齐。(责任部门:区国资委、区财政局、区教委、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体育局、西城园管委会、区司法局、区发展改革委)

  1.区国资委联系科室:改革协同办

  联系人:于伟川    联系电话:66112569

  2.区财政局联系科室:经济建设二科

  联系人:王 燕    联系电话:66218055

  3.区教委联系科室:民办教育科

  联系人:王竞艳    联系电话:66201155-26042

  4.区科技和信息化局联系科室:科技创新科

  联系人:郭志娥    联系电话:83976217

  5.区商务局联系科室:流通发展科、社区商业科

  联系人:柴卫红、丁 宁

  联系电话:83509352、83509369

  6.区文化和旅游局联系科室:区文促中心文创园区科

  联系人:吕晓鸥    联系电话:58562997

  7.区市场监管局联系科室:餐饮科

  联系人:张国顺    联系电话:66503138

  8.区体育局联系科室:体育市场管理科

  联系人:王 挺    联系电话:68027003

  9.西城园管委会联系处室:创新处

  联系人:马 原    联系电话:82205558

  10.区司法局联系科室:律师工作科

  联系人:彭 姝    联系电话:83975216

  11.区发展改革委联系科室: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赵 鹏    联系电话:83926742

  二、加大对为疫情做出突出贡献的市场主体支持力度

  对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影、剧院,博物馆,室内体育健身场所,民办教育机构、民办幼儿园等疫情防控政策中明确规定4月份以后仍然不能复产复工的市场主体,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为抗击疫情做出突出贡献的,尚未享受过2至4月份租金减免的,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承诺函,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直接给予承租主体应减免房租额度30%的房租补贴。

  对为抗击疫情做出突出贡献的高精尖企业,尚未享受过2至4月份租金减免的,经区政府审定后,直接给予其应减免房租额度30%的房租补贴。(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局、区教委、区财政局、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西城园管委会、区司法局、区发展改革委)

  1.区文化和旅游局联系科室:行业管理科

  联系人:张元岭    联系电话:63134760

  2.区体育局联系科室:体育市场管理科

  联系人:王 挺    联系电话:68027003

  3.区教委联系科室:民办教育科

  联系人:王竞艳    联系电话:66201155-26042

  4.区财政局联系科室:经济建设二科

  联系人:王 燕    联系电话:66218055

  5.区科技和信息化局联系科室:科技创新科

  联系人:郭志娥    联系电话:83976217

  6.区商务局联系科室:流通发展科、社区商业科

  联系人:柴卫红、丁 宁

  联系电话:83509352、83509369

  7.区市场监管局联系科室:餐饮科

  联系人:张国顺    联系电话:66503138

  8.西城园管委会联系处室:创新处

  联系人:马 原    联系电话:82205558

  9.区司法局联系科室:律师工作科

  联系人:彭 姝    联系电话:83975216

  10.区发展改革委联系科室: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赵 鹏    联系电话:83926742

  三、加快推进减租工作

  简化房租减免补贴审批认定程序,缩短审批认定时限,对于政策兑现过程中存在的个性化问题由各行业主管部门酌情认定,确保帮扶政策精准、快速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教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体育局、区司法局、区科技和信息化局、西城园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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