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策文件
  1.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其他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0-05-11
  6. [发文字号] 西政办发〔2020〕6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0-05-11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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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政办发〔2020〕6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扎实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进一步精准帮扶本市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渡过难关,在本区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23条措施基础上,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继续实施租金减免支持政策

  (一)在西城区注册纳税、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不在疏解整治范围内、合法规范经营且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承租区内区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营业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且不裁员、少裁员的,免收2020年3月和4月房租;承租用于办公用房的,2020年3月和4月给予租金50%的减免。对承租中央企业、民营企业等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2020年3月和4月为租

  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对在疫情期间按要求为承租其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合法经营企业,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给予减免金额30%的资金补贴。

  (二)鼓励特色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创业基地、文化产业园等各类载体将房租减免时间同步延长至4月。具体补贴办法参照中小微企业房租减免政策执行。

  (三)承租区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办学活动的由市、区教委审批认定的民办幼儿园、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依照防疫规定延期开学且不裁员、少裁员的,参照中小微企业房租减免政策执行。

  (四)受疫情影响严重且在本区注册纳税的餐饮、便利店、美容美发、家政4类生活性服务业企业以分公司形式设立的连锁直营门店,分公司或门店符合本条规定享受房租减免的中小微企业相关条件要求且承担房租费用的,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给予3、4月份实际房租总额30%的资金补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国资委、区教委、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城园管委会)

  1.区财政局联系科室:经济建设二科

  联系人:王 燕   联系电话:66218055

  2.区发展改革委联系科室: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赵 鹏   联系电话:83926742

  3.区国资委联系科室:改革协同办

  联系人:于伟川   联系电话:66112569

  4.区教委联系科室:民办教育科

  联系人:王竞艳   联系电话:66201155-26042

  5.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联系科室:科技创新科

  联系人:郭志娥   联系电话:83976217

  6.区商务局联系科室:流通发展科、社区商业科

  联系人:柴卫红、丁宁   联系电话:83509352、83509369

  7.区文化和旅游局联系科室:区文促中心文创园区科

  联系人:汪 洋   联系电话:58562997

  8.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科室: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联系人:戴 鑫   联系电话:18811262060

  9.西城园管委会联系处室:创新处

  联系人:单 毅   联系电话:82205558

  二、强化对中小微企业金融支持

  (五)协调中小微企业、民办幼儿园与北京银行、北京农商行等金融机构沟通对接,支持金融机构运用中国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资金,持续为驻区中小微企业、民办幼儿园提供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北京金融街服务局)

  1.区发展改革委联系科室: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赵 鹏   联系电话:83926742

  2.区教委联系科室:民办教育科

  联系人:王竞艳   联系电话:66201155-26042

  3.北京金融街服务局联系处室:产业促进处

  联系人:曲玫霖   联系电话:66290675

  (六)充分发挥驻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落实北京市相关要求,2020年驻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减半收取融资担保、再担保费,力争将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驻区担保机构帮助中小微企业放款成功的,经认定,对于综合费率不足2%的部分,根据综合费用降低额度,对驻区融资担保机构给予50%补贴,单家机构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北京金融街服务局)

  1.区发展改革委联系科室: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赵 鹏   联系电话:83926742

  2.北京金融街服务局联系处室:金融稳定处

  联系人:王 帅   联系电话:66022202

  三、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

  (七)加大政府采购、区属国有企业采购辖区中小微企业技术、产品的力度,加强对辖区中小微企业的宣传推介力度。(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发展改革委)

  1.区财政局联系科室:经济建设二科

  联系人:王 燕   联系电话:66218055

  2.区国资委联系科室:改革协同办

  联系人:于伟川   联系电话:66112569

  3.区发展改革委联系科室: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赵 鹏   联系电话:83926742

  (八)积极引导和支持企业用好首都科技条件平台以及创新券政策。(责任单位: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区科技和信息化局联系科室:科技创新中心

  联系人:方严松   联系电话:83976210

  (九)发放大礼包消费券,鼓励文化消费。加大文化消费券对实体书店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

  1.区商务局联系科室:流通发展科

  联系人:杜 颖   联系电话:83509353

  2.区文化和旅游局联系科室:区阅读推广中心

  联系人:孟 兰   联系电话:63134703

  四、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

  (十)辅导园区企业申请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凭证书申请国家、北京市、中关村有关税收、科技信贷、投融资、研发成本补贴等政策资金支持。支持风投和创投机构、金融机构等开展特色科技信贷服务,参照有关政策给予必要的投融资风险补贴支持;鼓励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研发投入资金支持。(责任单位:西城园管委会)

  西城园管委会联系处室:创新处

  联系人:单 毅   联系电话:82205558

  (十一)支持金融科技企业为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提供服务,开展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示范应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支持。(责任单位:西城园管委会)

  西城园管委会联系处室:产业处

  联系人:刘 昆   联系电话:82205552

  五、保障中小微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十二)清理对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不合理限制和简单管控规定,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复工复产相关防疫防控要求,帮助驻区市场主体有序复工复产。(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金融街服务局、西城园管委会)

  1.区人力社保局联系科室:疫情防控专班

  联系人:武婷婷   联系电话:66201219

  2.区发展改革委联系科室: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赵 鹏   联系电话:83926742

  3.区科技和信息化局联系科室:科技创新科

  联系人:郭志娥   联系电话:83976217

  4.区住房城市建设委联系科室:安全监督站

  联系人:苏彦鹏   联系电话:66015590

  5.区商务局联系科室:社区商业科

  联系人:丁 宁   联系电话:83509369

  6.区文化和旅游局联系科室:安全办

  联系人:王紫熙   联系电话:63134698

  7.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科室:市场监管一科

  联系人:赵晓辉   联系电话:18811262028

  8.北京金融街服务局联系处室:产业促进处

  联系人:曲玫霖   联系电话:66290675

  9.西城园管委会联系处室:创新处

  联系人:单 毅   联系电话:82205558

  六、加大援企稳岗支持力度

  (十三)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新形势,持续加大社会保险资金支持力度,对科技创新、城市运行保障、生活性服务业等重点行业,且2-4月生产经营收入同比下降80%(含)以上的中小微企业,按要求组织员工开展相关培训的,给予稳岗培训补贴和临时性岗位补贴。(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

  1.区人力社保局联系科室:职业能力建设科(稳岗培训补贴)

  联系人:贾子辰   联系电话:66201990

  2.区人力社保局联系科室:劳动服务管理中心(临时性岗位补贴)

  联系人:李 剑   联系电话:66206171

  3.区科技和信息化局联系科室:科技创新中心

  联系人:方严松   联系电话:83976210

  4.区商务局联系科室:社区商业科

  联系人:戚秀艳   联系电话:83509365

  七、保障机制

  (十四)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抓好贯彻落实。对在疫情期间,企业在房租减免、融资融通、复工复产以及发展生产中遇到的其他特殊困难,经区政府决策后,给予协调解决。加强企业走访服务工作,及时了解和回应企业诉求。全力确保驻区企业经营稳定、就业稳定。(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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