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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2. [发文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19-09-12
  5. [成文日期] 2019-09-05
  6. [发文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7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19-09-12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更新《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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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7号

  为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增进纳税人和缴费人(以下统称"纳税人")办税便利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 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等文件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对纳税人办理涉税(费)事项做了进一步梳理并对《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内容进行了更新,现予以发布。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将根据政策变化适时调整《清单》,并在官方网站公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19年9月5日


附件

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

附件: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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