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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解读《关于更新<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

日期:2019-11-08 17:0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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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告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展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首都税收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办税便利化,切实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压缩纳税人办税时间,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于2019年9月公告更新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是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积极举措,是对广大纳税人的一项郑重承诺。

  随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和减税降费等工作不断向前推进,税务机关简政放权力度不断加大,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内容及方式均发生了变化,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在前述变化的基础上对《清单》进行更新,为纳税人提供最新的“最多跑一次”服务和指引。更新后的《清单》共12大类162项,占北京市纳税人日常办理依申请涉税(费)事项的87%,提前达到国务院2019年底前实现70%以上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的要求。

  二、公告的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编制《清单》是其中优化纳税服务的措施之一。2018年2月,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要求各省税务机关在国家税务总局《清单》的基础上形成本地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并向社会公告实施。

  三、更新后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的具体内容

  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纳税人的办税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或者提交的资料不完整,不适用“最多跑一次”。更新后的《清单》由原来的5大类119个事项增加至包括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社会保险费及非税收入业务办理、出口退(免)税、国际税收、信用评价、税务注销、涉税信息查询、涉税专业服务等12大类162个事项。

  四、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将持续更新“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将持续推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不断推出便利化办税措施,根据政策和业务变化适时更新《清单》,并在官方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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