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策解读 > 政策问答 > 共有产权住房出租管理工作相关问答(二)
共有产权住房出租需要哪些程序?

  共有产权住房具有保障和市场双重属性,实行封闭管理,其出租有别于其他产权住房市场出租行为,需在政府指定服务平台中操作,完成住房核验、房源发布、合同网签、登记备案等服务。购房人出租住房前,应征求代持机构同意,并与代持机构签订住房出租使用协议。租赁达成后,由购房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住房租赁合同。

市级网络服务平台如何登录?

  市级网络服务平台由市级代持机构——北京保障房中心搭建,网址:gycpt.bphc.cn

  个人登录后可浏览服务平台内相关信息,注册后可使用平台各项功能。

共有产权住房出租资格核验采取什么方式?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对购房人的资格核验主要采取联网核验的方式,无需购房人额外提供材料。经核验购房人在本市无其他住房的,住房出租信息方可在服务平台发布。

购房人如对核验结果有异议怎么处理?

  购房人未通过核验,可向共有产权住房政府份额代持机构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请复核。复核通过后,将再次进入代持机构审核阶段。

共有产权住房政府份额租金收益是如何确定的?

  政府产权份额租金收益采取定额方式收取,由各区政府按照区域市场租赁价格和共有产权住房政府产权份额比例,并考虑购房人的实际投入后综合确定,并在服务平台中向社会公布。同一项目面积相近的房屋,政府产权份额租金收益按同一标准执行。政府产权租金定额收益将随市场租金水平动态调整。

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所在区域的市场租赁价格如何确定的?

  由代持机构委托专业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确定,评估参照公租房评定项目周边市场租金的做法,依据《公租房租金评估指引(北估〔2019〕020号)》文件执行。

租金定额收益如何交给代持机构?

  共有产权住房租金定额收益采取资金划扣方式收取,购房人收到租金后,按约定将政府产权份额租金定额收益划转到代持机构指定账户。因承租人欠缴租金,导致划扣不成功的,购房人要及时联系承租人缴纳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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