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工商登记事项和门店备案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15日内到原备案机构办理备案变更。租赁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提前办理完结更新指标、车辆上牌、车辆备案等事项,防止企业名称变化导致指标无法更新和使用。企业跨区变更注册地址的,在工商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15日内到变更后注册地所在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直接办理迁入备案手续。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届满企业需延续经营的,应当在备案有效期到期前30日内,到原备案办理部门申请备案届满延续。超过备案有效期30日未申请延续的,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将予以管理注销。《小微型客车租赁车辆备案证明》,只要车辆状态没有发生变化就没有时间限制。
分时租赁企业终止经营的,应当提前30日向社会公告。企业按照资金管理要求完成押金和预付资金清退。在终止经营之日起15日内,向原备案机构办理完车辆备案注销手续后再办理企业备案注销手续。
不能。已登记为“租赁”性质的租赁车辆,在车辆转让或报废后,更新指标性质为“租赁”。
租车时需要完整提供实际驾驶人的有效证件;开车时需要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和车辆备案证明;不得使用承租车辆从事违规经营活动和违法犯罪活动;出了违章和事故后按照交通法规接受处理。
来源: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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