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规范性文件
  1.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1-08-19
  6. [发文字号] 京政发〔2021〕23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1-08-27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2021年 第33期(总第717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九批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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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政发〔2021〕2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文物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市政府同意市文物局提出的第九批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共46处,另有4处与现有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合并),现予公布。

  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依法认真做好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确保文物安全。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9日  

第九批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与现有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合并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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