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财政 > 财政专题 > 2021市级部门决算专题

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09-01 10:00    来源: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分享:
字号: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简称市园林绿化局)是市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局级,加挂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简称首都绿化办)牌子。

  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首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评比表彰工作。负责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承担首都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组织编制首都绿化美化年度计划。组织协调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解放军、武警部队等驻京单位和社会其他组织、国际友人等义务植树活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绿化工作和对外交流及相关联络工作。协调开展绿化美化宣传。组织开展首都绿化美化和义务植树工作。组织本市公益性绿地、林地和树木的认建认养工作。承担纪念林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绿化美化检查验收和评比表彰。组织开展群众性绿化美化创建工作。负责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内设2个处;下属单位1个,名称为北京市绿化事务服务中心。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2个。分别为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本级)和北京市绿化事务服务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19人,实有人数19人;事业编制10人,实有人数9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2,653.45万元,比上年增加6,977.84万元,增长122.94%。主要原因:本年度工作增加了重点地区造林绿化等基本建设项目。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2,447.58万元,比上年增加6,871.97万元,增长123.2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97.5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6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5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4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543.76万元,比上年减少831.20万元,下降15.46%,其中:基本支出1,088.0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3.95%;项目支出3,455.7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6.0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603.45万元,比上年增加7,112.84万元,增长129.55%。主要原因:本年度工作增加了重点地区造林绿化等基本建设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93.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0.0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农林水支出4,492.6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0.0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4.49万元,下降99.78%。主要原因:因疫情原因,2021年培训费项目减少。

  2、“农林水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4,492.6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69.48万元,下降1.52%。主要原因:因疫情原因,2021年支出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1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0.59万元,下降34.71%。主要原因:退休人员的年龄差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088.0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8.22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3.65万元减少5.4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8.2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3.65万元减少5.43万元。其中,2021年未购置(更新)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8.2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3.65万元减少5.43万元,主要原因:减少公务车使用,费用降低。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4.2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03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87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12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3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66.74万元,比上年增加3.63万元,增加原因:基本支出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6台,145.02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286.02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教育行政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初等职业教育、中专教育、技校教育、职业高中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生教育、特殊教育、干部继续教育、教育机关服务等。

  8.农林水支出:指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务等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1.机构设置及职责工作任务情况

  (1)机构设置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简称市园林绿化局)是市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局级,加挂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简称首都绿化办)牌子。

  (2)职责工作任务

  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首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实施评比表彰工作。负责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承担首都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组织编制首都绿化美化年度计划。组织协调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解放军、武警部队等驻京单位和社会其他组织、国际友人等义务植树活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绿化工作和对外交流及相关联络工作。协调开展绿化美化宣传。组织开展首都绿化美化和义务植树工作。组织本市公益性绿地、林地和树木的认建认养工作。承担纪念林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绿化美化检查验收和评比表彰。组织开展群众性绿化美化创建工作。负责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目标1:推动《北京市森林城市建设发展规划(2018年-2035年)》工作,进一步开展北京市创建森林城市宣传推广工作;

  目标2:通过各项活动对古树名木进行保护与管理,调查全市新增古树名木相关信息;针对全市古树开展古树保护隐患排查及复壮,保护好古树名木,发挥古树名木的社会意义;

  目标3:通过宣传、组织、监督、检查活动、评比工作,充分履行好首绿委(办)职能;

  目标4:通过第三方机构进行预算评审、全过程跟踪,对相关内控制度进行完善及自评,进行项目自评和立项评审;

  目标5:通过利用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平台发布关于首都绿化美化新政策、重大活动和事项,并制作绿化宣传片开展绿化美化宣传工作,促进绿化美化方面重大信息在社会的发布,提高其知晓度,有利于促进全社会提高爱绿、护绿意识,形成全民开展绿化、美化工作的氛围;

  目标6:做好首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对相关首都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基地进行补助;

  目标7:开展本市园林绿化宣传工作,组织首都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基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目标8:通过组织园艺驿站园艺文化活动,并借助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平台开展绿化美化宣传工作,增强公众绿化意识;

  目标9:通过中央领导植树活动不断提升全市人民参与义务植树活动、美化首都环境的热情,增强民众改善生态的责任意识、关注生态的忧患意识、保护生态的法律意识,掀起首都绿化美化新高潮。

  (二)当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年预算数12,653.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1,197.5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11,455.87万元,其他支出预算数0.00万元。资金总体支出4,543.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8.02万元,项目支出3,455.74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35.91%,主要原因为本年度重点地区造林绿化等基本建设项目未完成全部结算,项目资金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三)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产出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已按照各项目要求完成全部数量指标;

  (2)产出质量:已按照各项目要求完成全部产出指标;

  (3)产出进度:各项重大义务植树活动于2021年3月至4月期间陆续开展;其余各项工作均按照计划进行;

  (4)产出成本:总支出部门预算3,348.61万元,并通过提高管理水平、政府采购等方式,有效节约成本。

  2.效果实现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本部门不涉及。

  (2)社会效益:党和国家领导人、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领导、中央军委首长和共和国部长相继带头参加了首都义务植树活动,倡导人人爱绿植绿护绿的文明风尚,让大家都树立起植树造林、绿化祖国的责任意识,形成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共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为首都做好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提供了示范遵循。

  (3)环境效益:以全民义务植树40周年为契机,以八大类37种义务植树尽责形式为重点,广泛开展线上线下尽责活动,全市共有422万人(次)通过各种形式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履行尽责义务,共计新植100.5万株,抚育树木1080.7万株。

  全年新增首都绿化美化花园式社区、单位100个,首都森林城镇、村庄56个,新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示范基地7个;在全市涉农区打造和培育了10个绿化美化样板村。

  (4)可持续性影响:深刻学习领会历届党和国家领导人参加首都义务植树劳动时讲话精神,形成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绿化美化动员体制;全面梳理了各级各系统各部门绿化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职能职责,形成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机制;深入挖掘40年来首都绿化美化战线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典型事例,形成了一代接着一代干的光荣传统。面对新形势,勇于开拓创新,创造了8大类37种首都全民义务植树尽责方式,形成了“春植、夏认、秋抚、冬防”四季尽责的北京品牌。

  以市政府和首都绿化委员会的名义,对2020年度评选出的500名首都绿化美化先进个人和398个首都绿化美化先进集体,按照市评比表彰工作程序进行了表彰奖励。二是以市政府和首都绿化委员会名义向104位中央部级、驻京部队军职领导同志致感谢信。

  (5)服务对象满意度:各服务对象的满意度≥90%。

  (四)预算管理情况分析

  1.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本部门于2021年6至12月对《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内控制度手册》进行完善更新,完善了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部门财务管理制度。

  (2)资金使用合规性和安全性

  健全完善各类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对财政支出实行事先预算、事中监控和事后审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完善内部运行机制,以岗位职责为纽带,遵循“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的原则,确保了各项财政业务始终在科学、合理、严密的内控下运作;强化机关内部监督职责,定期、不定期地对各科室(单位)基础工作情况、计划执行情况、资金管理情况重点进行严格、全面检查,规范内部财务和会计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转和有效使用。

  (3)会计基础信息完善性

  本部门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对会计凭证进行格式设计、取得、填制、审核、传递、保管等;会计账簿的设置、格式、登记、核对、结账等,会计报表的种类设置、格式设计、编制和审核要求、报送期限等,会计档案的归档要求、保管期限、移交手续、销毁程序等,会计电算化的硬件和软件要求、数据安全、资料保管等,会计监督的基本程序和要求,会计机构的设置要求,会计人员配备和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的建立和职责分工,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建立和执行,会计工作交接的程序,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2.资产管理

  (1)资产配置的合理性

  截至2021年年末,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为8,166.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152.17万元、固定资产163.38万元。在资产管理工作中,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严格按照资产配置标准配置资产。

  (2)资产使用的规范性

  《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内控制度手册》明确了固定资产的管理要求,从固定资产的购置、入库、领用、转移、回收、清查、丢失损坏处置、报废等均有明确的规定和流程,资产使用较规范。

  (3)资产利用的有效性

  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比较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明晰,资产利用情况的数据统计和有效性分析能力较高。

  3.绩效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绩效跟踪管理机制,有效增强预算执行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认真贯彻有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最新要求,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等。部门整体绩效管理与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有效结合,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结转结余率

  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结转结余为8,109.69万元,结转结余率64.09%,主要原因为本年度重点地区造林绿化等基本建设项目未完成全部结算,项目资金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5.部门预决算差异率

  2021年全年预算数12,653.45万元,决算数4,543.76万元,部门预决算差异率为-64.09%,部门预决算差异率较高,主要原因为本年度重点地区造林绿化等基本建设项目未完成全部结算,项目资金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五)总体评价结论

  1.评价得分情况

  通过评价,该部门整体支出综合评价得分86.50分,部门整体项目综合绩效评定结论为“良好”。

  项目决策方面。该指标分值10分,评价得分8分。项目决策依据充分,项目申报条件、申报和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但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各项支出的支出明细应全面、完整列示。

  项目过程方面。该指标分值20分,评价得分18分。项目未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资金使用方面缺乏完善的制度依据。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项目产出方面。该指标分值40分,评价得分38.50分。该项目成本控制情况良好,工作完成及时;项目的实施基本实现预期年度目标,完成质量较好。

  项目效益方面。该指标分值30分,评价得分22分。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较显著,但项目单位在申报项目时效益指标设置细化程度不足,不利于指导该项目有效实施,不利于对该项目效益指标进行评价。

  3.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项目支出绩效指标设定不够细化

  项目支出绩效指标设定不够细化,部分项目产出指标指标设定不全面,指标值设置合理性不足;效果指标中的效益指标未设定具体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以及可持续影响指标。

  (2)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未结合项目内容和管理要求及时制定针对该项目的资金管理办法,未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建立绩效运行监控制度,对预算执行和绩效运行实施双监控。项目整体的监督管理和控制措施不明确,缺少制度化的标准体系。

  (六)措施建议

  1.建议细化预算编制

  建议进一步细化预算,各项支出的支出明细应全面、完整列示,保证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

  建议项目单位制定针对该项目的资金管理办法,明确项目资金使用范围,规范资金支出依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及安全性。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

  中央五中全会确定“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和水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首都园艺驿站是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主导的生态文明建设工程,是首都绿化美化事业发展的全新阶段。利用社会各界资源,发挥首都园艺驿站绿色平台的作用,弘扬生态文化,服务社区建设,提升市民生态意识,为生态文明社会及绿色经济发展奠定文化基础。

  绿色发展是十四五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主动通过园艺驿站这种最贴近百姓生活的形式宣传党的政策,百姓领会得更真切,幸福感更强。通过项目的实施,首都园林绿化系统将继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推动首都绿色发展,解决生态惠民最后一公里难题。更加规范化驿站发展,并未中远期建设提供指导,进行更为精细化的管理。带动百姓广泛积极参与到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是非常必要的。

  首都园艺驿站发展十四五规划项目,以调研、资料收集为主要工作手段,可行性有保障;随着全市园艺驿站的持续推广,百姓参与度越来越高,社会影响力越来越好。首都园艺驿站宣传推广服务是非常必要可行的;2021年北京市民花园节、2021年市民园艺大赛贴近民生、百姓参与度高、社会影响广泛、宣传教育意义深远,有必要的可行性。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项目主要包括:进行首都园艺驿站宣传推广服务、完成首都园艺驿站发展十四五规划、举办2021年北京市民花园节及2021年市民园艺大赛。通过园艺驿站各项园艺文化活动的开展和宣传,动员全民参与,增强人们的绿化意识,加速城市绿化建设,形成全社会共同努力建设“绿色家园”的良好氛围。全面加强首都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推广园艺文化,使更多的社会组织和公众理解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为共同建设繁荣、文明、和谐、宜居的美丽北京贡献力量。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批复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预算的函》(京财资环指〔2021〕153号),项目预算金额100.00万元,实际支出金额100.00万元,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园艺驿站推广补助项目,预算执行率100%。

  2.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

  通过园艺驿站各项园艺文化活动的开展和宣传,动员全民参与,增强人们的绿化意识,加速城市绿化建设,形成全社会共同努力建设“绿色家园”的良好氛围。全面加强首都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推广园艺文化,使更多的社会组织和公众理解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为共同建设繁荣、文明、和谐、宜居的美丽北京贡献力量。

  (2)项目绩效具体目标

  数量指标:完成完整十四五生态规划报告、全年市民花园节活动以及全年宣传任务。

  质量指标:园艺大赛培训合格率达到95%以上。

  进度指标:当年按照“年初部署、年中检查、年底验收”的要求,完成了全年各阶段工作的监督检查。

  成本指标:年度预算控制数100万元。

  效益指标:通过2021年市民园艺大赛培训、2021年北京市民花园节等相关首都园艺驿站宣传推广,推广园林成果,普及园艺文化,首都市民对家庭园艺技能的提升,提高百姓参与度、社会影响广泛,使更多的家庭和个人体会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为共同建设繁荣、文明、和谐、宜居的美丽北京贡献力量。

  服务对象满意度:园艺大赛受训学员、市民花园节大赛参与人员对项目实施地满意度≥95%。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对象

  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首都园艺驿站管理与园艺文化推广项目。

  (3)绩效评价范围

  根据《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京财绩效〔2020〕2146号)等文件要求,实施部门开展的与2021年首都园艺驿站管理与园艺文化推广项目目标定位相关的工作。

  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坚持综合绩效评价的原则;坚持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的原则;坚持绩效评价与项目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2)评价指标体系

  为了保证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市财政局的要求,参照《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财预〔2012〕272号),我们在深入分析研究被评价单位业务资料和财务资料的基础上,制定了该项目的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

  (3)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采用多种方式开展绩效评价,多方获取信息。通过查阅收集资料、询问项目单位、现场调研、聘请专家、电话沟通等方式进行评估。全面了解并收集项目信息。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比较分析、因素分析等方法进行论证。

  本次绩效评价对项目单位在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方面的情况进行专家组分析评价,专家组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反馈问题,评价机构与项目单位沟通交流,形成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4)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本市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北京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准备阶段

  (1)针对本项目制定评价实施方案,明确绩效评价实施工作目标、任务、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等具体事项。

  (2)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各环节工作,进行项目资料收集及调研;完成专家遴选与培训等相关工作,组建绩效评价专家组。

  实施阶段

  (1)收集与审核资料。评价工作组根据资料清单,结合评价对象实际情况收集项目资料,并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核实和全面分析,对重要的基础数据资料进行核实确认。

  (2)制定具体评价工作方案。评价工作组在充分了解评价对象的基础上,与绩效管理专家共同制定具体评价工作方案,明确评价对象、评价目的、评价内容、评价方法、指标体系框架等内容

  (3)现场调研。入户与被评估单位进行现场沟通,进一步熟悉项目内容。评估工作组在收集审核项目资料基础上,通过询问调研、核实、与项目单位进行沟通,了解项目具体内容、申报理由和项目实施的具体做法、依据等,对项目重点问题进行询问,听取并记录项目单位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答复。

  (4)研究制定指标体系。评价工作组根据调研情况,明确指标权重和评分标准,制定评价指标体系。

  (5)正式专家评估会。评价工作组会同评估专家和项目单位于2022年5月10日共同召开了评估会议。现场对项目内容和实施方案等情况做了详细介绍,由专家组进行充分论证,并就具体问题与项目单位进行沟通交流,在此基础上,专家对绩效实现情况进行评价和打分,并出具评价意见。

  评价总结阶段

  (1)撰写绩效评价报告。评价工作组在专家评价会结束后,汇总专家打分和评价意见,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2)沟通初步评价意见。绩效评价报告初稿完成后,评价工作组就报告中所反映的问题与被评价单位进行沟通。

  (3)形成正式绩效评价报告。评价工作组在被评价单位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对报告内容进行完善,形成正式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通过评价,首都园艺驿站管理与园艺文化推广项目综合得分83分,项目综合绩效评定结论为“良好”。详见下表: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决策过程方面。该指标分值10分,评价得分6.5分。项目决策依据充分,项目申报条件、申报和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但项目支出绩效指标设定不够细化,项目未按照工作流程细化时间节点和阶段性目标。

  2.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过程方面。该指标分值20分,评价得分17分。项目未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资金使用方面缺乏完善的制度依据。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3.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产出方面。该指标分值40分,评价得分37.50分。该项目成本控制情况良好,工作完成及时;项目的实施基本实现预期年度目标,完成质量较好。

  4.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效益方面。该指标分值30分,评价得分22分。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较显著,但项目单位在申报项目时效益指标设置细化程度不足,效益指标未设定具体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以及可持续影响指标,建议进一步细化预算。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项目支出绩效指标设定不够细化

  项目支出绩效指标设定不够细化,产出指标指标设定不全面,指标值设置合理性不足;效果指标中的效益指标未设定具体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以及可持续影响指标。

  2.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未结合项目内容和管理要求及时制定针对该项目的资金管理办法,未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建立绩效运行监控制度,对预算执行和绩效运行实施双监控。项目整体的监督管理和控制措施不明确,缺少制度化的标准体系。

  (六)有关建议

  1.建议细化预算编制

  建议进一步细化预算,各项支出的支出明细应全面、完整列示,保证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

  建议项目单位制定针对该项目的资金管理办法,明确项目资金使用范围,规范资金支出依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及安全性。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