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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02 10:00    来源: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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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北京市东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东编办【2014】3号设立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内设13个部门。所属事业部门1个: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部门设置:部门机构设置13个部门。业务部门为9个,分别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天坛人民法庭;审判辅助部门2个: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综合行政部门2个:综合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 机关纪委)。

  部门职责:充分履行审判职能,深入落实和推进司法改革,着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各项工作不断发展进步,为首都和东城区的和谐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362人,实有人数342人;事业编制35人,实有人数31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2619.21万元,比上年减少1178.75万元,下降4.95%。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2112.78万元,比上年增加115.47万元,增长0.5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876.2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9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236.5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7%。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1382.30万元,比上年减少939.36万元,下降4.21%,其中:基本支出19002.8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8.87%;项目支出2379.4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1.1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327.85万元,比上年减少1336.52万元,下降5.65%。主要原因:厉行勤俭节约政策,由于疫情影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48.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公共安全支出18875.4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8.42%;教育支出3.3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2.2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19%;卫生健康支出1147.3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3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8875.4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94.55万元,下降2.05%。其中:

  "法院"(款)2020年度决算18875.4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94.55万元,下降2.05%。主要原因:厉行勤俭节约政策,由于疫情影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减少。

  2、"教育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3.3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02万元,下降37.97%。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0年度决算3.3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2.02万元,下降37.97%。主要原因:由于疫情影响,减少培训。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322.2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3.79万元,下降1.7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270.7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3.79万元,减少1.84%。主要原因:我院2020年离退休人员人数减少。

  "抚恤(款)2020年度决算51.51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我院2020年无增加抚恤预算。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147.3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50.11万元,减少11.5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0年度决算1147.3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50.11万元,减少11.57%。主要原因:我院2020年新招录人员数比预算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9002.8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13.66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52.99万元减少139.3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00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保持一致。主要原因:全市法院财物统一管理后,因公出国境经费统一安排在市高级法院本级;2020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2.6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9.50万元减少6.88万元。主要原因:我院全面贯彻厉行勤俭节约政策,减少公务接待;另一方面由于疫情原因接待人员减少。2020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案件审理、案件审判、审判工作经验交流过程中涉及的国内接待工作。公务接待206批次,公务接待599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111.0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243.49万元减少132.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53.49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数53.49万元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我院2020年无增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2020年购置(更新)2辆,车均购置费26.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57.5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90.00万元减少132.45万元,主要原因:一方面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另一方面受疫情影响减少了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7.37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6.35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3.83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74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7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723.68万元,比上年减少91.08万元,减少原因:坚持厉行勤俭节约,由于疫情原因减少一般性支出开支。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73.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3.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89.5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12.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6.4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8.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5.3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76台,1432.94万元,其中有2辆车处于待报废阶段;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8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877.35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的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评价。绩效评价的过程就是将员工的收集工作绩效同要求其达到的工作绩效标准进行比对的过程。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对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6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100.00%,涉及金额1857.83万元。评价结果是我院测评的5个项目的评价结果为"优",1个项目的评价结果为"良"。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东城法院信息化建设,一直秉承"科技强院"工作方针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宗旨而开展。近年来,积极探索信息技术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的渠道与途径,积极为法官办案、当事人诉讼、法院行政管理和法院领导决策提供了高效、便捷的工具和手段,切实发挥了信息化建设服务群众、服务审判、服务法官的重要作用,实现了审判工作和管理水平的飞跃。

  东城法院审判大楼主要包含网络系统、主机系统、存储系统、备份系统、安全系统、GPS时钟系统、机房环境、语音通信、视频会议、庭审视频、综合布线、光盘刻录、信息发布、数字法庭、无线数据传输、公用信息发布、数字法庭、安防门禁一卡通、考勤、图书管理、有线电视、智能集控系统、案卷电子化应用等近40个基础设施系统、几千套设备、二千余项应用。

  随着各项建设工作的不断开展,东城法院已实现信息化对司法审判全流程地支撑。从信访接待、立案、审案、结案、执行,到案件归档、上诉、移转、司法统计、档案管理,甚至细化到每一次庭审操作,都有信息化运维的有力支撑和保障。目前,东城法院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审判监督、信访接待、绩效考评、队伍建设、案件审判辅助、法律专业信息、司法信息服务、信息系统管理、法官知识等系统已形成集群联动运行体系,各项应用与审判业务、司法为民服务、日常办公密切相关,环环相扣,信息化运维更加科学、系统、高效。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的原则,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专家评议法等方法开展评价工作。工作组通过调研和审核评价资料的方式,了解项目资金的决策、使用和取得的效益情况。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东城法院通过"信息化运维服务费"项目的开展,提高了信息化程度,提高了审判等工作效率,保障了法院各项日常工作、组织活动活动的顺利开展。该项目的实施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经专家评议,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信息化运维服务费"项目综合得分89.29分,其中决策10分,过程17.49分,产出38分,效益23.80分,绩效评定结论为"良"。

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情况分析

  信息化运维项目为延续性项目,申报前期,该项目进行了可行性研究论证,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信息化运维必要性、建设方案、实施计划效益及风险管理进行了分析。

  (2)项目绩效目标评价分析

  为满足绩效评价要求,东城法院依据其自身职责、年初工作计划,填报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填报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总体比较明确。

  (3)项目资金投入评价分析

  ①预算编制情况

  东城法院年初根据财政部门工作要求,统一部署,编制《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明确信息化运维费项目名称、经济分类、预算数额,分类科目准确,预算数额与实际下拨金额一致,没有预算调整。

  ②资金分配情况

  评价认为,项目决策层面,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到资金投入,符合制度及程序安排,绩效目标总体比较明确。

  2、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情况

  评价认为,东城法院已建立的财务管理制度基本能够满足项目的核算要求。

  (2)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分析

  ①项目组织情况

  该项目由东城法院统一部署,由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财务部门负责项目经费、合同管理工作,招评标环节全程由纪检、审计人员监督。中标单位负责信息化运维整体工作,信息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监督检查、验收等工作。

  ②项目招标情况

  评价认为,项目单位组织机构较为健全,人员分工明确,招标工作符合东城法院采购招标制度的相关规定。

  (3)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评价认为,该项目实施管理基本满足项目运维管理需要,项目台账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各业务部门应多参与项目绩效执行。

  3、项目产出情况

  (1)项目经济性分析

  评价认为,项目单位通过招投标形式,依据有关管理制度规定,能有效的控制了项目总成本,项目的经济性较好。

  (2)项目效率性分析

  ①项目的实施进度

  截至2020年4月3日,该项目已完成了申报、招标采购等阶段性工作。

  ②项目完成质量

  评价认为,该项目略晚于规定时间内完成了专家论证、招标采购工作。目前系统除了在高峰时段运行不稳定外,整体运行平稳,运维质量完成情况较好。

  4、项目效益情况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完成了信息化运维工作,目前各软硬件系统均运行正常,项目预期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

  (2)项目实施对经济效益的影响

  评价认为,需加强运维自动化,让问题能够能及时的发现,做的问题实时发现及问题实时处理,为东城法院日常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3)项目实施对社会效益的影响

  东城法院通过信息化运维服务,为法官的日常审判工作提供支持可以有效辅助审判业务的开展,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法院服务质量,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通过上线云法庭系统、智能云柜项目,最大程度的减少疫情人员接触,并在特殊时期,提高审评业务执行效率。

  (4)可持续影响

  东城法院本年度的培训项目包括、云法庭培训、网上庭审流程规范专题培训、数字法庭相关软件培训、开展随案同步扫描系统业务培训、智能材料收转柜培训、智能诉状生成系统培训、目标责任制考核信息化培训、"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电子送达"专项培训、天眼查系统培训、服务质量评价系统培训、云图软件上线-电子卷宗系统培训和开展同步扫描工作业务培训等。这些培训旨在提高全院干警的信息化应用水平,提升审判绩效,为提升司法数据准确性打下良好基础。

  (5)服务对象满意度

  东城法院2020年在院内对信息化运维服务满意度进行了问卷调查分析,收到有效样本81份,结果显示被问及的使用人、干警对法院信息化运维整体服务水平满意,平均分数在98.96分,对于不满意的地方主要包括智慧云等系统软件不太智能,使用高峰时段经常不能正常运转;系统(软件)本身不够人性化;系统更新时间没有及时通知等问题。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上,积极稳妥且富有成效,在进一步推动法院在绩效指标设计上,能较准确体现项目的实际决策、产出及效益情况,扩大定量指标的设置,落实成本控制不超预算,绩效管理较上一年有明显进步。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对于运维类项目,项目台账基础管理工作有待完善。

  2、加强对效益指标定量化设计与完善。

  3、逐步引入网络化工具扩大调查样本的范围和数量。

  (六)有关建议。

  1、法院应重视运维类项目台账工作建设。做得每一项工作均有记录,记录全面有序,便于管理和考核。

  2、推动研究效益指标定量化的设置。

  3、推进法院服务型职能转变,扩大满意度调查对象范围,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扩大满意度调查样本量。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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