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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预算信息

日期:2016-02-26 14:51    来源: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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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市质监局)是负责本市质量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标准化、计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0]2号)文件要求,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市质监局为一级预算单位,局机关本级为二级预算单位,内设14个处室及机关服务中心、投诉举报中心、宣传教育中心、综合服务中心等8个非独立核算的事业机构;其它二级预算单位24个,包括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总队、北京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北京市纺织纤维检验所等7个直属事业机构和16个区局、燕山分局。三级预算单位32个,均为各区局下设的独立预算机构。根据我市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上述58个预算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已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之中。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贯彻国家质量发展战略和国家质量振兴纲要的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市质量管理工作。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3.负责本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管理工作;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工作。

  4.负责统一管理本市标准化工作。制定地方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组织制定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本市计量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6.承担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责任。按规定权限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7.负责本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的资格管理。组织制定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规划,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建设检验检测技术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检验检测技术机构的改革和发展;根据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授权,依法对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编制801人,实际733人;事业编制2177人,实际1909人;聘用人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440人(主要为事业机构中技术检验检测辅助人员)。

  离退休人员1271人,其中:离休18人,退休1253人。

  二、2016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98183.01万元,比2015年99660.50万元减少1477.49万元,减少1.48%。其中:财政拨款70067.12万元,比2015年60053.58万元增加10013.54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我市物业费、采暖费以及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政策性因素,增加了在职人员养老保险预算等;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560.07万元,比2015年821.76万元减少261.69万元,主要是由于结余资金规模减少,相应减少了结余资金预算安排;其他资金27555.82万元,比2015年38785.16万元减少11229.34万元,主要是2015年将海淀局质检所划转至市食药局、撤销了区局所属的10个质检所,相应减少经营收入和从区财政部门取得的专项资金收入。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63997.5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5.18%,比2015年58918.48万元增加5079.05万元,增长8.62%,主要原因是落实我市物业费、采暖费以及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政策性因素,增加了在职人员养老保险预算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预算28872.32万元,比2015年32302.71万元减少3430.39万元,减少10.62%,主要原因是因机构编制调整,减少了中央转移支付食品检测项目经费预算。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5313.17万元,比2015年8439.3万元减少3126.13万元,降低37.04%,主要原因是机构编制调整,经营收入减少并相应压缩经营支出。

  三、主要支出情况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立足部门职责服务首都发展大局,建立和完善大质量工作机制,严防行业性、区域性、系统性的质量公共安全风险,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大力推动质量强国首善之区建设,为实现“十三五”时期首都质检事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2016年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1.促进提质增效升级。起草制定北京市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认真开展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工作,完善大质量工作机制。投入资金1120万元,组织开展2016年度北京市政府质量管理奖评选活动,广泛推动品牌示范区和质量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品牌建设。建立中关村检验检测认证基金,启动中关村产品检测和认证中心转制改企工作,建设中关村“国家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示范区”工程,引导促进检验检测认证等第三方高技术服务业发展,提升标准、计量、合格评定等质量技术基础公共服务水平,服务京津冀协同、“一带一路”倡议。

  2.全面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投入标准化经费2043万元,加强首都标准化委员会工作统筹。制定发布《北京市标准与计量发展规划》,贯彻实施《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与服务标准化建设的意见》,推动环境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等公益类地方标准体系建设,依法制定和发布一批环境、交通、安全等领域的地方标准,强化标准对发展质量的硬约束。制定发布《中关村标准化行动计划(2016-2018年)》,深入推进中关村国家级标准化试点、创新基地和示范项目建设,以引领我国创制国际技术标准为主攻方向,培育中关村团体标准,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大力推动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试点工作,促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做好第39届世界ISO大会服务保障工作。

  3.努力提高质量安全监管效能。投入信息化建设资金456万元,运用大数据提升事中事后监管和行政服务水平。构建市场主体质量信用体系,大力推动重要消费品可追溯制度建设。推广“双随机”监督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行为,提高质量违法失信成本,依法强化市场主体责任。投入资金590万元,扩大老旧住宅等高风险电梯安全评估和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试点,强化以电梯为重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投入质量安全风险控制经费3800万元,组织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防范产品质量、特种设备、计量等行业性、区域性安全风险。加大环境治理领域的产品质量监督力度。加强煤炭、油品等北京市地方标准的宣贯和部门协作,认真组织开展煤炭质量监测和监督抽查工作,强化车用汽柴油品生产质量监督,落实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能源计量等大气污染治理的服务保障工作。

  4.积极发挥三地质量协同的带动作用。充分发挥质监部门职能特色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围绕交通一体化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同发展等重点领域,制定发布一批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深化京津冀《质量发展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扩大三地质检部门合作领域,在质量安全监管、质量技术创新和认证互认等方面推动京津冀质检事业协同发展。

  5.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贯彻国务院《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投入资金495万元,建设北京市社会信用代码库,加强标准化与信息化统筹和部门协作,建立代码赋码、代码数据、代码应用“三统一”机制,推进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商品条码、物流编码等物品编码管理工作,巩固质监部门社会管理基础。

  6.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继续深化“三证合一”工作,切实做好代码现有登记模式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过渡和实施工作。加强行政窗口运行评价与监督,保障落实下放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提高网上申报率和同城受理率,深化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归集重要消费品生产许可、强制标准、强制认证等法制要求,建立“一品一册”管理目录,实现申请、审批、发证、监管全流程的信息化、数字化。加强行政处罚权管理,提高依法行政履职率。投入执法装备更新项目资金230万元,加强行政处罚案件稽察,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6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932.9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607.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325.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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