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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预算信息

日期:2016-02-26 14:52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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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8〕12号)等文件精神,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设置为1个运行调度中心、7个处室和机关党委。分别为:天安门地区运行调度中心下辖应急协调处、宣传信息处、综合治理处;办公室、天安门城楼管理处、天安门广场管理处、旅游服务处、基本建设处、财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下属5个预算单位,分别为: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天安门分局(行政单位)、天安门地区综合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天安门地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事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北京会议中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北戴河干休所(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2、主要职责

  根据《北京市天安门地区管理规定》(市政府第203号令),天安门地区管委会是负责组织协调天安门地区管理工作的市政府派出机构。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组织协调天安门地区升挂国旗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在天安门地区举行的外事迎宾、节日庆典等活动。

  (3)负责天安门地区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组织协调天安门地区社会秩序、市政公用设施、城市绿化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天安门地区文物保护工作。

  (4)负责天安门地区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对有关部门在天安门地区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天安门地区服务设施的统一规划工作。

  (7)负责天安门城楼的开放与管理工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部门行政编制173人,实际171人;全额事业编制120人,实有90人;差额事业编制120人,实有120人。离退休人员97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94人。

  二、2016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32945.68万元,比2015年30967.89万元增加1977.79万元,增长6.39%。其中:财政拨款17056.95万元比2015年16411.1万元增加645.84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比2015年355.96万元减少355.96万元;其他资金15888.73万元比2015年14200.83万元增加1687.9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32945.68万元,比2015年30967.89万元增加1977.79万元,增长6.39%。其中:基本支出7085.4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1.51%,比2015年5264.71万元增加1820.7万元,增长34.58%,项目支出11740.28万元,比2015年13613.18万元减少1872.91万元,下降13.76%。事业单位经营支出14120万元,比2015年12090万元增加2030万元,增长16.79%。

  2016年,我委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具体部门支出绩效目标详见预算06表。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支出情况

  2016年,天安门地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对天安门地区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服务保障党和国家重大政治国事活动为中心,提升统筹协调、精细化管理两种能力,抓好安全稳定、旅游服务、环境建设、文物保护、爱国主义教育等工作任务。主要项目支出包括:天安门地区环境布置经费、天安门地区文物日常保护经费、旅游服务管理经费、城楼开放管理经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专项经费、天安门地区市政设施维护维修经费、天安门地区地下通道公共宣传平台建设经费等。

  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6年我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89.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339.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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