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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水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7-08-24 10:00    来源:北京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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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水务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水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统一管理本市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外调水);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水资源中长期和年度供求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制度和取水许可制度,发布水资源公报;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农民安全饮水工作;负责水文管理工作。

  3.负责本市供水、排水行业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排水许可制度;拟订供水、排水行业的技术标准、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4.负责本市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负责本市河道、水库、湖泊、堤防的管理与保护工作;组织水务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应急水源地管理。

  6.负责本市水土保持工作;指导、协调农村水务基本建设和管理。

  7.承担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北京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监督、协调、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

  8.负责本市水政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务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协调部门、区县之间的水事纠纷。

  9.承担本市水务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10.负责本市水务科技、信息化工作;组织重大水务科技项目的研发,指导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11.参与水务资金的使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提出有关水务方面的经济调节政策、措施;参与水价管理和改革的有关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市水务局年末机构39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事业单位37个。

  行政单位包括北京市水务局机关本级和首都水资源协调委员筹备工作办公室。

  事业单位包括北京水利水电学校、北京市水文总站、北京市水务局老干部活动站、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北京市水务局后勤服务中心、北京市水政监察大队、北京市水务局党校、北京市东水西调管理处、北京市凉水河管理处、北京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永定河滞洪水库管理处、北京市水务信息管理中心、北京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北京市水库移民事务中心、北京市水务宣传中心、北京市水资源调度中心、北京市水影响评价中心、北京市水科学技术研究院、北京市水利自动化研究所、北京市水务局房屋管理中心、北京市北运河管理处、北京市永定河管理处、北京市潮白河管理处、北京水利医院、北京市密云水库医院、北京市水利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北京市水土保持工作总站、北京市水务工程建设与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水务局资产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十三陵水库管理处、北京市官厅水库管理处、北京市密云水库管理处、北京市京密引水管理处、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处、北京市水务局幼儿园、北京市郊区水务事务中心和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

  二、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528057.4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27054.0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051.9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01048.59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644858.4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8.69%;事业收入25241.5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47%;经营收入53220.7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32%;其他收入3733.2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52%。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55360.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255.2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6.05%;项目支出576912.5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6.38%;经营支出57192.5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57%。

  2016年结余分配11817.6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39120.61万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0555.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5777.5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1.0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17.1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8%;节能环保支出19362.2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39%;城乡社区支出1488.6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6%;农林水支出540379.1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4.7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级科目)2016年度决算5777.55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5921.73万元减少144.18万元,减少2.43%。其中:

  “普通教育”(款级科目)2016年度决算653.84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834.95万元减少181.11万元,减少21.69%。主要原因:所属幼儿园原址翻新改造,临时租赁地点面积容量较小,幼儿招生人数比招收计划显著减少,导致基本经费节约。

  “职业教育”(款级科目)2016年度决算4059.80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3898.57万元增加161.23万元,增长4.14%。主要原因: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要求,增加职业年金经费预算。

  “进修及培训”(款级科目)2016年度决算1063.91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1188.22减少124.31万元,减少10.46%。主要原因:按照市政府要求,继续落实减少会议、培训等公用经费要求。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级科目)2016年度决算1311.06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1261.87万元增加49.19万元,增长3.9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级科目)2016年度决算1311.06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1261.87万元增加49.19万元,增长3.90%。主要原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增加职业年金支出预算。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级科目)2016年度决算1617.13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641.96万元增加975.17万元,增长151.91%。其中:

  “公立医院”(款级科目)2016年度决算1617.13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641.96万元增加975.17万元,增长151.91%。主要原因:按照海淀区卫生局要求及医院自身业务需求,安排所属北京水利医院“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4.“节能环保支出”(类级科目)2016年度决算19362.22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18364.38万元增加997.84万元,增长5.43%。其中:

  “污染防治”(款级科目)2016年度决算18364.38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18364.38增加零万元。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级科目)2016年度决算997.84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997.8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所属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2015年安排的“恢复建设永定河生态廊道”项目结转本年继续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级科目)2016年决算1488.60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1488.60万元。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级科目)2016年度决算1488.60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1488.6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年中安排基本建设项目预算资金。

  6.“农林水支出”(类级科目)2016年度决算540379.12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459700.27万元增加80678.85万元,增长17.55%。其中:

  “林业”(款级科目)2016年度决算528.27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726.76万元减少198.49万元,减少27.31%。主要原因:年中根据预算执行和具体工作安排,所属北京市京密引水管理处“2016年平原造林工程林木养护市级补助资金”因故不再执行,调减预算。

  “水利”(款级科目)2016年度决算539850.85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458973.50万元增加80877.35万元,增长17.62%。主要原因:年中下达部分评审完项目资金、下达汛后重点防汛项目资金、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等养老保险改革资金预算以及部分上年结转项目本年继续支出等。

  四、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307.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87307.5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 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级科目)2016年度决算87307.51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68905.79增加18401.72万元,增长26.71%。其中: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级科目)2016年度决算85556.32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68905.79增加16650.53万元,增长24.16%。主要原因:本年污水处理服务费支出包含上年结转项目本年继续支出的数据。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级科目)2016年度决算1751.19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1751.1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年中安排基本建设项目预算资金。

  五、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98215.62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2个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34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293.25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760.03万元减少466.7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决算数94.02万元,比2016年初预算数162万元减少67.98万元。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指示精神,继续压缩一般性考察和培训团组;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水务领域项目合作交流工作方面安排的赴德国、荷兰、法国、捷克、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家的考察、市委组织部赴瑞典绿色发展专题培训班出国培训费和赴韩国学习培训等,因公出国(境)经费主要用于出国团组人员的国际旅费、境外伙食费、境外住宿费、境外公杂费和签证办理等费用,2016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0个、30人次,比2015年团组数增加1个,人次增加6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3.13万元,比2015年3.28万元减少0.15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决算数22.48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22.48万元。2016年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124.96万元减少102.48万元。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转变工作作风的有关要求,继续压缩接待人数、规模等。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全国水利系统单位来访学习交流等。其中:国内公务接待784批次,国内公务接待7568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1176.75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1473.07万元减少296.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6年决算数零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1176.75万元,比2016年初预算数1473.07万元减少296.32万元。主要原因:机关和参公单位实行公务车改革,其他各全额单位都相应减少了公车使用频次。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363.1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31.71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15.56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66.39万元。2016年财政供养公务车保有量515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28万元,比2015年2.8万元减少0.5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880.60万元,比上年增加111.72万元,增加原因:差旅、取暖费等经费标准调整以及物价上涨因素等。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北京市水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56.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95.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6.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83.9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004.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3.8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55.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9.3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735612.36万元,其中:汽车649辆(财政拨款供养车辆515辆,非财政资金供养车辆数134辆),15698.64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2台(套),14318.21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本年无此收支情况。

第四部分 2016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北京市水务局对2016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43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0%,涉及金额424333.38万元。

  经评价,1个普通程序评价项目得分90.12分,评价等级为“优秀”;142个简易程序评价项目中,评价得分介于100-90分(含)的项目共计57个、占比40%,得分介于90-75分(含)的项目共计84个、占比59%,得分在75分(含)以下的项目1个、占比1%。

  二、南水北调调水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我国水资源自然分布不均,南方水多、北方水少,与生产力布局不相适应。华北和西北地区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和重化工基地,水资源长期供不应求,城市生活和工农业生产用水不足、地下水资源超采、居民长期饮用有害的深层地下水等问题日益严重,制约了经济、社会及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为改变我国南涝北旱的局面,水利部于2002年向国务院提交《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筹划建设南水北调工程,以促进中国南北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从汉江中上游的丹江口水库引水,重点解决北京、天津、石家庄、郑州等沿线20多座大中城市的缺水问题,输水干渠全长1432公里。2014年12月12日,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正式通水,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南水北调工程是实现我国水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战略性基础设施;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指出南水北调是造福当代、泽被后人的民生民心工程,并提出“做好后续工程筹划,精心组织、科学管理以确保工程安全平稳运行,充分发挥工程综合效益”的要求。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和要求,扎实做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北京段的调水工作,自2014年12月27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正式向北京供水以来,北京市京密引水管理处开始申报“南水北调调水资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获立项批复并作为延续项目每年开展。2016年,北京市京密引水管理处继续申请该项目,为2015-2016年度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的调水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二)评价结论

  通过评价,该项目综合得分90.12分,项目综合绩效评定结论为“优秀”。

  (三)存在问题

  1.项目过程管理精细化不足,绩效管理意识有待加强。

  2.项目风险管控措施和绩效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有待加强。

  (四)建议

  1.加强项目过程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2.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外在风险论证,合理编制用水计划。

  3.注重绩效资料的收集与整理,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有效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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