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财政 > 财政专题 > 2016市级部门决算专题

北京市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7-08-24 10:00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分享:
字号:        

第一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公安局是主管本市公安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的领导下,承担如下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公安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起草本市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掌握影响政治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制定有关对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3.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承担反恐防暴责任,处置治安案件、事件,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特种行业和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依法对大型群众性活动进行安全监管。

  4.维护本市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5.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承担北京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6.承担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在京的安全警卫工作。

  7.依法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本市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8.指导和监督本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9.负责本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

  10.负责依法审核审批刑事案件的侦查、提请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收容教养案件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案件;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国家赔偿和行政应诉案件。

  11.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依法管理看守、拘留、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监区医疗等场所。

  12.领导本市公安消防、警卫部队;负责武警部队在本市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工作。

  13.负责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开展公安信息和通信技术、刑事技术等建设工作。

  14.制定、实施全局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干部、人事、人才等队伍管理工作;实施对全局民警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公安宣传工作;开展警务督察和审计工作,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15.负责全局公安经费、装备、基本建设、通用资产、民警健康和后勤服务等警务保障工作。

  16.承担北京市反恐和刑事案件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17.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北京市公安局部门决算所属单位包括除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北京市公安局警卫局以外的所有市局直属单位33家,具体有:局机关,市局直属总队、局、处和直属分局,本级事业、公安医院二部、北京警察学院等服务、教学单位。

  二、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697776.2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20057.2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7718.98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616536.7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4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1083.2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7%;经营收入34.0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2403.3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39%。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74845.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4076.9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3.77%;项目支出150734.4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6.2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33.8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1%;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2016年结余分配168.1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2762.99万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1481.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531211.3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2.95%;教育支出10745.1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38.2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286.1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0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531211.39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55661.21万元,增长11.7%。其中:

  “公安”(款)2016年度决算531057.23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55507.05万元,增长11.67%。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居住证项目等项目经费;二是按照全市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统一要求,追加2014年10月至2016年职业年金缴费;三是追加无房老职工住房补贴。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16年度决算154.16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154.1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2015年中央补助工作经费结转至2016年继续使用。

  2、“教育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10745.19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2393.26万元,下降18.22%。其中:

  “普通教育”(款)2016年度决算9849.75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1258.32万元,下降11.33%。主要原因:北京警察学院基本经费支出减少。

  “进修及培训”(款)2016年度决算895.45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1134.93万元,下降55.90%。主要原因:2016年"进修及培训"预算是按定额标准自动生成的,我局严格控制培训支出,按照每年制定的培训计划正常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6238.28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534.05万元,增长9.3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6年度决算4313.70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160.53万元,下降3.59%。主要原因:离休人员减少,相应经费支出减少。

  “抚恤”(款)2016年度决算1924.59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694.59万元,增长56.47%。主要原因:年中追加抚恤金不足部分。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23286.17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1026.44万元,增长4.61%。其中:

  “医疗保障”(款)2016年度决算23286.17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1026.44万元,增长4.61%。主要原因:根据实际支出,年中追加基本医疗保险。

  四、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6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22365.32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29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4个事业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9372.21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7590.17万元增加1782.0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决算数71.99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155.00万元减少83.01万元。主要原因: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公安部、市委、市政府有关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要求,统筹规划出访指标,严格经费审核;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我局网安总队、北京警察学院、督察总队、治安管理总队、刑侦总队等部门赴法国、芬兰、越南等国家培训,以及赴澳门、台湾考察交流等方面,2016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5个、45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1.6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决算数75.19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109.17万元减少33.98万元。主要原因:我局落实中央及北京市关于厉行勤俭节约的工作要求,加强公务接待审批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上海合作组织首都警务执法合作会议等事项。公务接待1301批次,公务接待11826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9225.03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7326.00万元增加1899.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6年决算数3095.01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3095.01万元。主要原因:对国Ⅰ国Ⅱ老旧执法执勤车进行更新,2016年更新165辆,车均购置费18.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6130.02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7326.00万元减少1195.98万元,主要原因:按照全市公务用车改革部署,压缩公务用车数量。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3123.77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182.46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320.38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503.41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保有量3134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9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65903.58万元,比上年增加3884.07万元,增加原因:一是差旅费等经费标准调整以及物价上涨因素,我局日常运行经费相应增加;二是按照全市公车改革政策,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改为实行适度补贴交通费用方式,相应增加交通费用支出;三是按照全市统一政策,工资结构调整,工会经费等支出相应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北京市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972.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652.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8086.3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233.4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0003.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7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85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0.0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0003.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7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85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0.07%。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我局2016年度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2016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2017年,北京市公安局对2016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61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4.08%,涉及金额52341.16万元。项目平均得分为92.11分,其中:42个项目得分在90(含)-100分之间,评价结果为优,19个项目得分在75(含)-90分之间,评价结果为良。为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我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按照内部控制建设的工作要求及绩效考评政策规定,制定出台了《北京市公安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为预算绩效管理提供政策依据,从制度方面规范绩效管理工作。

  二是加强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绩效评价长效机制。以绩效管理为抓手,提高经费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结合绩效管理要求,建立符合首都公安实战特点的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的专业性、公正性,我局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开展了绩效评价培训指导、材料审核、组织专家评审会、撰写绩效报告等工作。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