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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2016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7-08-24 10:00    来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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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本届市人民代表大会是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确定,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为781名,现实有代表755名。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为市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务和开展活动提供服务和保障。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下设办公厅、法制办公室、内务司法办公室、财政经济办公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办公室、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办公室、农村办公室、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研究室、代表联络室和人事室等工作机构,下设预算工作委员会。

  1.办公厅的主要工作

  负责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筹备和常务委员会会议、主任会议、机关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常务委员会监督工作和议案办理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常务委员会机关的会务、值班、接待、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工作;负责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与国外议会的友好交往工作;负责常务委员会公报、公告的编印发布工作;负责常务委员会的信息工作和有关刊物的编辑工作;负责办公现代化、财务管理、后勤服务和机关保卫工作;负责市人大常委会网站、机关局域网的运行维护及信息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管理。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公室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综合协调工作,承担综合性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2.各办公室的主要工作

  法制办公室、内务司法办公室、财政经济办公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办公室、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办公室、农村办公室、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根据专业分工,承担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或者专门委员会交付的以下工作:

  承办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和其他议案的起草工作,负责法规立项论证工作和立法后评估工作,对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法规草案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为常务委员会或者专门委员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其他议案和工作报告做好准备工作;承办检查宪法、法律、法规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有关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组织实施工作;承办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以及专门委员会审查有关专项工作报告的准备工作;承办对市人民政府规章备案审查的有关工作,对市人民政府、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决定,本市各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和决定进行研究,对同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提出意见;对同本办公室工作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承办代表对专门问题进行调查、视察和座谈的组织工作,检查有关单位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根据主任会议决定,对质询案和受质询机关的书面答复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向主任会议报告;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的法律草案,组织有关单位和代表进行讨论,提出意见;承办专门委员会会议的筹备和服务工作。法制办公室还承担制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有关工作及组织实施的协调工作,承担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地方性法规的有关准备工作。财政经济办公室还承担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为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有关准备工作。

  3.预算工作委员会的主要工作

  预算工作委员会对市人大常委会、常委会主任会议、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交付的涉及市政府预算、决算和审计等方面的议案和工作报告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承担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为市人代会审查批准预算草案,常委会审查批准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的有关准备工作,起草有关审查报告;承担有关预算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和执法检查的有关工作;开展相关工作的调查研究。

  4.各室的主要工作

  研究室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本市民主政治建设中进一步完善的调查研究工作;起草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年度工作安排等重要文件和常委会主要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等文稿;负责市人大理论研究会秘书处日常工作;负责常务委员会新闻宣传报道的日常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北京人大》的编辑出版工作,管理《北京人大》编辑部;负责《北京志o人民代表大会志》编委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积累、整理、管理有关图书资料。

  代表联络室负责联系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服务;协助、督促有关单位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负责代表的来信来访、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接待代表日的有关工作;协调并会同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组织代表的视察工作;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委托,协助组织闭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北京代表团代表在本市的活动。

  人事室负责市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人事任免事项的准备工作、市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补选全国人大代表的准备工作,选举、补选市、区(县)和乡(镇)人大代表的指导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市人大常务委员会机关的人事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纳入本部门决算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2家,包括: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财务处、北京市人大代表服务中心。

  二、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8367.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257.6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110.17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7249.7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5%,比年初预算增加2596.61万元,主要原因是依据有关政策,在职及退休人员统发工资、在职人员职业年金、死亡人员抚恤金和购置公务用车费用等增加所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7.8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5%。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5545.0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891.9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离退休人员统发工资支出、死亡人员抚恤金支出等。其中:基本支出9275.1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9.67%;项目支出6269.8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0.3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2016年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822.73万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44.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04.9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88.81%;教育支出140.6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8.0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8.0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1.1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2.2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6年度决算13804.95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264.42万元,增长1.95%。其中:

  “人大事务”2016年度决算13804.95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264.42万元,增长1.95%。主要原因: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等相关政策,致使人员经费支出有所增加。

  2、“教育支出”2016年决算140.68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176.07万元,下降55.59%,其中:

  “进修及培训”2016年决算140.68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176.07万元,下降55.59%,主要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压缩培训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6年决算1248.03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878.51万元,增长237.74%,其中:

  “行政单位离退休”2016年决算1182.93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813.41万元,增长220.12%,主要原因:一是由于落实国家调整离休人员离休费等相关政策,致使离休人员离休费支出有所增加;二是退休人员2016年人员经费支出纳入社保基金支付范围,实际执行中,1-9月份的退休人员退休费仍在工资统发中支出,年末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对退休费预算进行了相应调整。

  “抚恤”2016年决算65.1万元,2016年年初无预算,为死亡人员抚恤和丧葬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6年决算351.181611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75.12万元,下降17.62%,其中:

  “医疗保障”2016年决算351.18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75.12万元,下降17.62%,主要原因是市社保中心12月份医疗保险费未划款。

  四、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9275.04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085.29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582.66万元增加502.6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决算数119.32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180.45万元减少61.13万元。2016年,根据中央八项规定,本部门从严从紧控制因公出国(境)人数、范围及规模,因公出国(境)费用用于与国外地方议会间的友好交流及立法培训等方面,主要包括:市人大代表团分批赴澳大利亚、日本、缅甸、拉脱维亚、哥伦比亚、牙买加等国进行友好访问以及赴德国、美国等国进行研修培训。2016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4个,35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3.41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决算数25.81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105.21万元减少79.4万元。主要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外省市人大来京学习、考察批次和人次减少所致。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内外事接待食宿费等支出。内事公务接待157批次,935人次;外事公务接待25批次,249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940.16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297万元增加643.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6年决算数609.31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609.31万元。主要用于更新国I国Ⅱ排放标准的老旧公务用车。2016年购置(更新)29辆,车均购置费21.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330.85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297万元增加33.85万元,主要用于更新国I国Ⅱ排放标准的老旧公务用车的保险费及车船税(列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中支出)。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51.94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54.56万元、公务用车保险79.69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44.67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42辆,车均运行维护2.3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

  2016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948.74万元,比上年增加41.52万元,增长2.18%。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办公楼使用年限较长,老化严重,存在安全隐患,办公楼部分设备设施维修改造支出较大;二是受物价上涨因素影响,水电气热等办公楼日常消耗支出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26.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8.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48.5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26.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26.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44581.66万元,其中:汽车142辆,4246.04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6台(套),2131.71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2016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2017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对2016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20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2.26%,涉及金额2871.98万元。其中对1个项目进行了普通程序评价,对19个项目进行了简易程序评价,20个项目的评价均分为92.69分,评价等级为优秀。其中:18个项目得分在90分以上,优秀率为90%;2个项目得分在85-90分之间,良好率10%。

  20个项目实际支出财政资金共计2782.48万元,财政预算执行率为96.88%,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从评价结果来看,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立项符合部门职责和相关管理规定,绩效目标真实、合理;项目业务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业务监控有效性强,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有序;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建立有相应的财务监控措施和手段,有效防控了各类财务风险;任务完成质量较高,时效性较强,产出效果完成情况良好,基本达到了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规范和保证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的预期效果,同时保障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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