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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7-08-24 10:00    来源:北京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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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农业局(副局级,简称市农业局)。市农业局是负责本市农业行业监督管理的市政府部门管理机构。

  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市关于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本市有关农业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对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农业机械化行业的行政执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3)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促进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工作。

  (4)研究提出本市农业发展和对农业总投资的政策建议;负责本市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和农业机械化发展项目计划的申报、实施与管理。

  (5)做好农业科技项目实施以及农业科技成果的申报工作;组织指导本市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农民技术职称评审和指导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6)负责本市种植业发展与管理;组织拟订农药、种子、新型肥料地方标准;组织协调农药、种子、新型肥料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粮油生产基地建设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7)负责组织指导农作物良种的生产、经营、调剂及新品种试验、示范和引进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农作物病虫预报和防治工作;依法开展对国内植物检疫工作。

  (8)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动物防疫及检疫工作;组织拟订兽医、兽药地方性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畜产资源的保护工作。

  (9)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负责本市渔政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动物工作;组织拟订渔药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

  (10)负责农业机械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本市农业机械作业技术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农业机械科研成果和产品鉴定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维修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驾驶员、操作员的管理工作。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根据京编委[2007]12号文件精神,新划入研究制定种植业、养殖业、农业科技的发展规划,饲料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生态农业管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等农业行政管理职责;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农业科技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有关项目建设的微观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计27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3个;比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2个;全额管理单位19个;差额管理事业单位1个,具体包括机关本级、北京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机关事业、北京市植物保护站、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北京市土肥工作站、北京市种子管理站、北京市农业环境监测站、北京市优质农产品产销服务站、北京市农业局老干部活动站、北京市农业局幼儿园、北京市农业局宣传教育中心、北京市畜牧总站、北京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饲料监察所、北京市兽药监察所、北京市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推广站、北京市农业机械监理总站、北京市渔政监督管理站、北京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北京市农林系统老干部活动中心、北京市畜牧业环境监测站、北京市农民体育工作办公室、北京市农业局信息中心、北京市水生野生动植物救护中心、北京市农业局财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农业局后勤服务中心。

  二、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29,181.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1,063.1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64.0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854.47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13,819.6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4%;事业收入4,754.5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4%;其他收入2,488.9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00,597.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26.5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5%;项目支出69,771.0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5%。

  2016年结余分配2,045.7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6,538.37万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573.42万元,同2016年年初部门预算相比,减少3338.64万元,减少3.4%。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918.3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97%;科学技术支出6,922.4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5.3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7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02.4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74%;农林水支出85,354.9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0.2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016年度决算918.31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104.66万元,减少10.2%。其中:

  “普通教育”2016年度决算302.47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1.48万元,增长0.5%。

  “进修及培训”2016年度决算615.84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106.14万元,减少14.7%。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培训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2016年度决算6,922.41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70.59万元,减少1%。其中:

  “科学技术支出”2016年度决算6,772.41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70.59万元,减少1%。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

  “科技条件与服务”2016年度决算250万元,与去年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6年度决算675.35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60.94万元,增长9.9%。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6年度决算675.35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60.94万万元,增长9.9%。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6年度决算702.43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6.59万元,减少0.9%。

  其中:“医疗保障”2016年度决算702.43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6.59万元,减少0.9%。主要原因:人员变动以及部分医疗保险支出应于明年开支。

  5.“农林水支出”2016年度决算85,354.93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3,217.74万元,减少3.6%。其中:

  “农业”2016年度决算85,354.93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3,217.74万元,减少3.6%。主要原因:为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按照项目管理程序,调整转移支付部分项目资金。

  四、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无此项支出。

  五、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0,583.95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2个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2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721.16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658.51万元增加62.6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决算数137.56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186.75万元减少49.19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控出国;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西班牙和捷克交流学习了解农业全产业链的生产经营、科技、推广及配套政策等方面,2016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31个、5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2.7512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决算数6.41万元。2016年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17.76万元减少11.35万元。主要原因: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费。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相关规定人员发生的费用。其中:国内公务接待68批次,国内公务接待753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577.19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454万元,增加123.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6年决算数162.85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162.8万元,主要原因为更新国Ⅰ和国Ⅱ老旧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414.34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454万元减少39.66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控制运行车维护费的开支。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48.24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21.2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66.11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78.78万元。2016年实有公务用车194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1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091.84万元,比上年减少26.74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厉行节约相关开支。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38,892.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770.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737.1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84.7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916.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4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821.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5.2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117,173.14万元,其中:汽车211辆,4,522.91万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43台(套),15,093.94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无此项内容支出。

第四部分 2016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我局紧紧围绕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结构调整、生态农业、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部门重点工作,从机关及局属各单位预算项目中选取185个(普通程序评价1个、简易程序评价184个)项目开展自评工作,评价项目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1.86%,涉及金额42,271.20万元,2016年我局绩效评价紧紧围绕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结构调整、生态农业、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部门重点工作,较好地实现了各项绩效目标,从评价结果看,较好地实现了各项绩效目标,提升了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为全市农业的转型升级起到了示范推动作用。

  二、北京市化肥面源污染防控技术示范应用项目绩效评价报

  (一)评价对象概况

  1.项目概况

  1.1项目实施背景及实施主体

  目前,我国农业资源环境遭受着外源性污染和内源性污染双重压力,面源污染情况日益严重。一方面,为了提高农产品产量,化肥等农业投入品过量使用,远超过国际上公认的安全上限(225KG/HM2),同时肥料利用极低,大量化肥污染物没有经过有效利用,直接进入农田、湖泊、河流中,引起水体富营养化、土壤板结,严重影响到农田、水域和土地资源的持续生产能力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普查结果(2009年)显示,全国农业源的化学需氧量(COD)排放达到1320万吨,占全国排放总量的43.7%,农业源总氮、总磷分别为270万吨和28万吨,占全国氮、磷排放总量的57.2%和67.4%。

  为从源头控制北京市化肥面源污染,市土肥站依据自身职能,2016年继续申请并组织实施了“化肥示范”项目。

  1.2项目实施依据及项目内容

  实施依据:农业部印发的《关于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北京市农业局制定的《北京市生态农业综合建设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等文件。

  项目内容:1.开展有机肥、缓释肥、吊袋二氧化碳气肥、水溶肥补贴;2.开展农业生产肥料投入品质量监测与控制;3.开展农田氮磷风险预警监测与评价;4.防控面源污染土肥技术宣传与培训,化肥用量零增长技术推广。

  2.项目资金

  2.1“化肥示范”项目预算批复金额1405.52万元,包括:

  (1)肥料补贴1242.00万元。

  (2)监测、评估、宣传、推广支出163.52万元。

  2.2预算执行情况:截止2016年12月31日,实际支出金额1405.52万元,支出明细与项目预算明细一致。

  3.绩效目标

  全年预计补贴有机肥20000吨、缓释肥2000吨、吊袋二氧化碳气肥6万袋、水溶肥92吨,项目累计推广面积8.48万亩;检测化肥和有机肥料样品150个,防止不合格肥料投入品的使用;建立土壤氮磷风险长期定位检测点100个,对全市农田土壤进行氮磷风险评价;通过组织科技赶集、田间学校、下乡指导等多种形式向农民进行面源污染防治技术宣传,发放宣传明白纸和光盘各1.1万份,新建标牌10个。

  项目区内粮食作物亩节本增收60元,蔬菜作物节本增收200元;项目区内蔬菜可亩节肥5公斤以上、粮食作物亩节肥2公斤以上,降低不合理施肥带来的面源污染风险;提高农民合理施肥意识和技术水平,对北京市农业生态环境的改善和首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产生深远的可持续性影响。

  4.组织实施情况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由市土肥站牵头成立了专门的项目实施机构:1.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由站长任组长,副站长任副组长,组员有土肥站各科室领导以及项目涉及区县推广站(土肥站)领导;2.成立项目实施小组,由土肥站技术人员和区县土肥工作分管领导组成。按照分工负责、统筹协调的原则,明确各级成员的责任,实行责任制管理。

  项目中涉及补贴肥料的部分由招标公司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评标专家全部由招标公司按流程随机抽选,招标结束后再由市土肥站与中标公司签订合同。

  市土肥站对项目开展了绩效跟踪,项目实施小组及时向项目领导小组汇报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支付情况。项目领导小组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指导、监督、协调项目的各项工作,保证了项目进度和质量,较好地实现了各项绩效目标。

  (二)评价结论

  经专家综合评价,该项目评价得分87.33分,其中:项目决策14.06分,项目管理27.64分,项目绩效45.63分,项目评价等级为“良好”。

  (三)存在问题

  1.项目决策方面

  个别绩效目标指标不够明确、细化。

  项目单位未对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进行进一步细化、量化。

  2.项目管理方面

  部分合同(协议)、检测(试验)报告无签订日期、检测日期,文本欠规范。

  3.项目绩效方面

  部分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支撑资料不够充分。

  核心示范区化肥减少量,氮、磷减排量数据资料不够充分,仍需进一步完善。

  (四)建议

  1.进一步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的管理,细化绩效指标,使项目绩效指标便于执行和评价。

  2.加强合同(协议)、检测(试验)报告等文档的审核力度,规避合同风险,提高相关报告文档的质量。

  3.加强项目绩效资料的收集和汇总整理工作,确保项目绩效成果数据准确,依据充分,便于考核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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