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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物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7-08-24 10:00    来源:北京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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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文物局是主管本市文物、博物馆事业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关,主要职责是:

  1.执行国家有关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并监督检查;拟订有关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规划。

  2.负责申报推荐文物保护单位和世界文化遗产工作;研究提出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方案并监督实施;划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研究提出划定文物保护单位周围的建设控制地带的意见;审核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

  3.指导、协调北京地区博物馆业务工作;核准博物馆设立、主要事项变更;组织开展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负责部门馆藏文物鉴定、调拨和交换的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博物馆建设。

  4.负责文物建筑修缮、抢险加固和迁(复)建工程审核报批工作,并组织验收;审核文物保护单位的迁移、改建和拆除工程。

  5.负责本市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研究提出保护地下文物埋藏区的意见;负责出土文物的调拨。

  6.负责文物行政执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文物的违法违章案件。

  7.负责管理流散文物及其经营活动,对旧货市场实施文物监管;负责文物商店的审批和监管工作;负责出入境文物的鉴定管理。

  8.负责文物保护的宣传工作;组织与国内外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文物交流和展示活动。

  9.规划、指导本市文物、博物馆系统专业人员培训工作;组织的文物、博物馆系统开展文物科学研究和文物科学保护工作。

  10.指导区、县及有关部门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北京市文物局所属单位28家参加了2016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北京市文物局本级(含本级行政及本级事业)、北京市文物局图书资料中心、北京辽金城垣博物馆、老舍纪念馆、北京文博交流馆、北京市大葆台西汉墓博物馆、北京石刻博物馆、北京市古代钱币展览馆、徐悲鸿纪念馆、北京西山大觉寺管理处、北京市团城演武厅管理处、北京市正阳门管理处、北京市古代建筑研究所、北京市文物研究所、首都博物馆、北京市白塔寺管理处、大钟寺古钟博物馆、北京艺术博物馆、北京古代建筑博物馆、北京市文物局机关服务中心、北京市西周燕都遗址博物馆、北京市文物局信息中心、北京市文物工程质量监督站、孔庙和国子监博物馆、北京奥运博物馆、北京市文物进出境鉴定所、北京市文物局宣传教育中心、北京市文物局老干部活动站等。

  二、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63705.4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4984.76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18.4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8602.19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87555.3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0.05%;事业收入35514.7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8.42%;其他收入1914.6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53%。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02901.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75.7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5.53%;项目支出76625.9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4.47%。

  2016年结余分配441.1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0362.60万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719.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150.2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0.1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3768.8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98.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0.2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0.9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150.28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29.93万元,下降16.61%。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6年度决算150.28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29.93万元,下降16.61%。主要原因是贯彻厉行节约方针政策,压缩培训经费。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83768.89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20146.35万元,增长31.67%。其中:

  “文物”(款)2016年度决算83768.89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20146.35万元,增长31.67%。主要原因:一、追加奥运博物馆基本建设经费10000万元;二、奥运博物馆展览制作设备运行经费6983.9万元;三、首都博物馆追加经费4000余万元(主要包括首都博物馆中央地方共建转移支付2054万元、社会化用工800余万元、基础设施改造及展览补助经费1000余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800.24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491.1万元,增长158.8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6年度决算800.24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491.1万元,增长158.86%。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及退休金清算。

  四、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无此项支出

  五、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4602.78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6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23.11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48.18万元减少25.0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决算数31.88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31.88万元增加0万元。主要用于赴毛里求斯参加布展开幕式;赴日本举办展览;赴荷兰、意大利洽谈展览团组;赴日本参加优秀公务员友好访问;赴斯洛文尼亚、巴西、秘鲁文化交流出访;赴台举办“第二届京台博物馆交流与合作研讨”;赴香港对接第20届京港洽谈会对接等方面;2016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7个、8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3.985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决算数18.78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23.90万元减少5.12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国家“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开支。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省市间文博单位业务交流等接待。其中:国内公务接待576批次,国内公务接待269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172.45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192.40万元减少19.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6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172.45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192.40万元减少19.95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国家“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开支及公务用车改革等。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58.9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58.27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2.66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22.57万元。2016年实有公务用车8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0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99.80万元,比上年增加31.02万元,增加原因是由于差旅费、取暖费等经费标准调整以及物价上涨因素使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北京市文物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203.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69.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570.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062.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460.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0.4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138.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3.63%。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158652.87万元,其中:汽车89辆(财政拨款供养87辆,非财政资金供养汽车2辆),1992.15万元。其中的财政资金供养车辆数与公务用车保有量相差4辆,包括首都博物馆2辆清洁用车;文物局资料中心、信息中心根据公务用车改革要求,已将原有2辆公务用车交北京市产权交易中心,但尚未处置,故资产库中未做核销处理。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5台(套),10051.56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收支

第四部分 2016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2017年,北京市文物局对2016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95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4.55%,涉及金额40025.18万元。占部门预算金额的67.09%。简易程序评价项目94个,其中评价结论为“优秀”的项目数量为89个,占简易程序绩效评价的94.68%,评价结论为“良好”的项目数量为5个,占比5.32%。普通程序评价项目1个,评价分数为87.31,评价结果为“良好”。从评价情况看,各级项目单位已对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有了基本了解,已经初步具备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能力,各单位决策程序较为规范,决策依据较为充分,项目预算编制准确,预算执行率高。项目实施情况较好,完成了年初设定的产出目标,项目实施效果基本实现了项目预期绩效,在北京市文物保护及利用、博物馆展览、“文化走出去”等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实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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