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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7-08-24 10:00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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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财政局是负责本市财政收支、财税政策、财政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为: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编制并组织实施中长期财政计划;参与制定重大经济决策和政策,研究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对经济运行实施调控和综合平衡本市财力的建议;拟订并执行市与区县、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对本市的贷款业务;对本市金融机构实施财务监管;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制定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拟订政府防范债务风险的措施。

  3、承担本市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批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4、负责本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有关办法,负责彩票资金管理和彩票市场监管的有关工作。

  5、组织制定本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本市国库业务,负责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

  6、拟订本市政府采购政策并监督管理;负责党政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汽车定编工作。

  7、负责组织起草本市有关税收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及实施办法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提出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收政策的建议;参与制定关税政策的相关研究工作。

  8、负责制定本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的管理。

  9、依法负责本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工作,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负责资产评估的有关管理工作。

  10、负责承办和监督本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本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本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12、负责管理本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3、研究建立本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性建议。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局2016年度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包括局本级及1个独立核算单位事业单位即北京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

  二、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30,768.2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726.49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30,714.8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8%;其他收入53.4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2%。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8,996.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14.5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6.26%;项目支出12,681.7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3.74%;

  2016年结余分配0.7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497.79万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935.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487.5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5%;教育支出215.3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2.6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5%;医疗卫生支出939.6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2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27,487.54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279.1万元,下降1%。其中:

  “财政事务”2016年度决算27,487.54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27,766.65万元,减少279.1万元,下降1%,主要原因: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压缩支出。

  2、“教育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215.36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254.2万元减少38.84万元,下降15.28%。其中:

  “培训支出”(款)2016年度决算215.36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254.2万元减少38.84万元,下降15.28%。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培训成本。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292.63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203.68万元增加88.95万元,增加43.67%。其中: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款)2016年度决算244.09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190.49万元增加53.6万元,增加28.14%。主要原因:受机关事业单位保险改革政策影响,增加相应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6年度决算48.54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13.19万元增加35.35万元,增加268%。主要原因:受机关事业单位保险改革政策影响,增加相应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939.59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1,122.42万元减少182.83万元,下降16.29%。其中:

  “医疗保障”(款)2016年度决算939.59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1,122.42万元减少182.83万元,下降16.29%。主要原因:人员变动,支出减少。

  四、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6,305.21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10,778.13万元(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3,211.21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74.54万元(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41.33万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70.04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48.9万元减少178.8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决算数80.12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211万元减少130.88万元。主要原因:因公出国(境)人次减少;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财政相关培训等方面,2016年参团21个,因公出国(境)23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3.48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决算数2.01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2.01万元,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2016年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14万元减少11.99万元。主要原因:公务接待人次减少。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国内接待。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国内公务接待212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87.9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123.9万元减少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6年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87.9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123.9万元减少36万元,主要原因:受公车改革政策影响,减少支出。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4.46万元,公务用车维修50.3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4.27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8.82万元。2016年实有公务用车65辆,其中财政供养车辆34辆,封存3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3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所属事业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261.09万元,比上年减少103.17万元,减少原因: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压缩支出,受公车改革政策影响减少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3,616.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1.1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15.5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38.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3.1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3.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42%。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97,752.73万元,其中:汽车65辆(含封存31辆),1,522.99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290.85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第四部分 2016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北京市财政局对2016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6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5%,涉及金额8,639.61万元。总体看,16个项目绩效目标设置较为明确,各项任务产出完成情况较好,通过项目实施顺利实现预期目标,发挥了较为显著的社会效益及可持续影响,促进了绩效管理、财政收支、财税政策、财政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经过评价,16个项目的评价得分均在90分以上,平均得分为91.96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二、预算绩效管理服务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预算绩效管理服务费项目为北京市财政局实施绩效评价的16个项目之一。该项目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本市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京政办发[2011]53号)、《北京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京财预[2011]2412号)等设立,由北京市财政局组织,通过引入中介机构参与的形式,在市级预算单位中开展绩效评价、财政再评价和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旨在推动财政部门及预算单位增强绩效理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2016年该项目预算资金1,000万元,全部来源于财政拨款,资金到位率100%。截至2016年12月底,本项目实际支出1,0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共完成绩效评价项目59个、再评价项目16个、事前评估项目70个。北京市财政局通过组织绩效评价,促进项目后续实施更为规范、完善,进一步强化了预算部门资金支出责任意识;通过组织再评价工作,对预算单位开展自评工作起到了有效的监督、引导作用,促进了绩效评价工作在预算单位更为深入、规范、有效开展;通过组织事前绩效评估,有效核减了部门预算资金,减少了财政资金浪费,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评价结论

  该项目完成后,北京市财政局组织专家预备会、专家评价会,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对其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结论是:该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绩效目标较为明确;项目管理规范,选用中介及付费有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把关;项目如期完成,达到了有效核减项目预算资金、减少资金浪费、促进预算单位绩效管理水平提高等预期目标,受到市人大及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的表扬。该项目综合得分94.09分,评价等级为优秀,具体评分情况见表1。

表1:项目绩效评价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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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存在问题

  1、绩效指标设定尚有完善空间。绩效目标是项目绩效评价基础,尤为重要。作为绩效目标的重要部分,该项目设定的绩效指标较为明确,但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逐渐深入、逐渐拓展,对于项目的效益指标、质量指标等,应进一步修订完善。

  2、评价结果应用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方式主要有:要求预算部门整改;被评价项目若评价结果为“一般”以下,市财政局扣减该项目下年度一定比例预算控制数。在实际执行中,前者对预算部门的约束性有限,后者直接影响部门利益和项目执行,这些问题需进一步研究。

  (四)建议

  1、进一步完善绩效指标设置。建议加强绩效指标研究,按照项目绩效目标设定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指标,如“社会效益指标增加再评价对自评工作的监督引导作用”等,使项目绩效目标更加科学、合理。

  2、继续探索如何更好发挥绩效评价结果作用。建议在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的过程中,进一步加强“评价结果有应用”方面的探索,这项工作涉及部门利益,情况复杂、难度较大,需要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加以完善。

  3、对预算绩效管理发展进行前瞻性研究。近年来北京市预算绩效管理发展很快,2016年市级预算部门已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市财政局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价、财政再评价和事前绩效评估等工作量日益加大,需要根据形势发展创新工作思路,提质增效,突出导向、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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