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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7-08-24 10:00    来源:北京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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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归国华侨联合会(简称北京市侨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是团结服务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群众组织,侨联工作已经成为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侨联组织的立会宗旨是“以人为本,为侨服务”,具有群众性、民间性、涉外性、统战性的四个基本特征。新时期侨联工作的时代主题是“紧紧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创新发展的工作方针是“坚持国内海外工作并重、老侨新侨工作并重,积极拓展海外工作和新侨工作”,目标任务是“充分发挥凝聚侨心、汇聚侨智、发挥侨力、维护侨益的独特作用,最大限度把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团结起来,最大限度把他们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最大限度把他们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独特优势发挥出来,形成海内外中华儿女为共圆中国梦团结奋斗的磅礴力量”。新时期侨联组织主要履行参政议政、维护侨益、海外联谊、群众工作四项基本职能,重点在服务经济发展、依法维护侨益、拓展海外联谊、积极参政议政、弘扬中华文化、参与社会建设等六个方面发挥作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北京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本级及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北京市华侨服务中心,共2家。

  二、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728.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35.2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93.61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472.6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5.92%;其他收入62.6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4.08%。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466.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4.9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7.86%;项目支出471.2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2.14%;年末结转和结余262.67万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7.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30.1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0.6%;教育支出1.4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8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5.0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4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4.2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1230.18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46.44万元,增长3.92%。其中:

  “港澳台侨事务”2016年度决算363.01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25.02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追加宣传服务平台升级改造费用。

  “群众团体事务”2016年度决算867.16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21.41万元,增长2.53%,主要原因: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等有关政策。

  2、“教育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1.42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5.78万元,下降80.28%。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6年度决算1.42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5.78万元,下降80.28%。主要原因:压缩培训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68.85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长40.81万元,增长145.5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6年度决算21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7.04万元,减少25.11%。主要原因:1名离休人员去世。

  4、抚恤“(款)2016年度决算47.85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47.85万元,主要原因:两名退休人员去世。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57.43万元,与2016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医疗保障”(款)2016年度决算57.43万元,与2016年年初预算持平,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离休人员医药费统筹。

  四、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994.86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01.01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10.96万元减少9.9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决算数95.81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99万元减少3.19万元。主要原因:强化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减少一般性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美国牙买加慰问演出;赴巴西、阿根廷、智利出席侨界活动;赴希腊、匈牙利、德国出席“一带一路”论坛、年会和周年庆典活动;赴丹麦、瑞典、芬兰出席海外华裔青少年书画大赛签约、颁奖仪式,开展“亲情中华·汉语桥”夏令营推介活动;赴捷克、斯洛伐克、意大利参加欧华联合第19届大会、捷中旅捷华人联合会18周年庆典、意大利“一带一路”研讨会;赴香港、澳门参加纪念孙中山先生诞辰150周年系列活动等方面,2016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6个、26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3.68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决算数0.36万元,与2016年年初预算数0.36万元持平。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兄弟省市侨联交流学习、洽谈项目。公务接待3批次,公务接待4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4.84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11.6万元减少6.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6年决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4.84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11.6万元减少6.76万元,主要原因:强化公务用车管理,按照规定封存车辆,进一步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2.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7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31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31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69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88.83万元,比上年增加4.06万元,增加原因:差旅费、取暖费等经费标准调整以及物价上涨因素等。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北京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7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1.4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6.09%。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3876.28万元,其中:汽车7辆,161.09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2016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2017年,北京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对2016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8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0%,涉及金额170.6万元。开展绩效评价的8个项目,是由我会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根据2016年重点预算项目的实施情况讨论研究选定的,其中有1个重点支出项目采用的是普通程序评价方法,其余7个项目采用的是简易程序评价方法,并委托北京兴中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协助此次评价。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度市级预算部门自行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完成了方案的制定、收集信息资料、确定评价指标体系,撰写报告及填写自评表等主要评价工作程序。经评价8个项目立项符合部门职能,绩效目标较为合理,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基本规范,项目实施能够按照申报的绩效目标完成,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益,绩效级别评定为“优秀”。通过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会各项职能得到了较好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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