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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7-08-24 10:00    来源: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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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成立于2000年5月,现内设办公室、人事部、信息部、项目管理部、采购部、协议采购管理一部、协议采购管理二部、实物调拨管理部、采购平台管理部、行政保卫部等10个部门。

  按照北京市编办《关于撤销市财政局四分局成立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函》(京编办事〔1999〕82号)批复和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财采购〔2010〕362号)规定,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主要职能、职责是:组织招投标采购事宜;根据财政预算安排,办理实物调拨等手续及相关政府采购的资金结算业务;建立政府采购信息数据库;拟定协议采购实施方案;组织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工作;公示协议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组织对中标供应商的培训;建立协议采购综合服务平台,维护相关数据,提供统计信息;对中标供应商进行日常监督,负责收集、汇总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的综合评价信息以及违约反馈意见,协助市财政局做好对中标供应商的全面考核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无下级单位。

  二、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3180.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003.8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76.52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2993.5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66%;其他收入10.3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34%。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972.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2.7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0%;项目支出1189.3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0%。

  2016年结余分配10.3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98.02万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42.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23.1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5.95%;教育支出0.1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7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7.0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9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2823.18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155万元,增长5.8%。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6年度决算2823.18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155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上年追加项目资金结转至本年。

  2、“教育支出”2016年度决算0.11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6.16万元,下降98%。其中:

  “进修及培训”2016年度决算0.11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6.16万元,下降98%。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培训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16年度决算31.75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30.84万元,增长338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6年度决算31.75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30.84万元,增长3389%。主要原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清算缴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6年度决算87.01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2.99万元,下降3.32%。其中:

  “医疗保障”2016年度决算87.01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2.99万元,下降3.32%。主要原因:医保费跨年结算。

  四、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五、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782.73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开支仅为本级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0.42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4.92万元减少4.5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4.50万元减少4.50万元。主要原因: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决算数2.32万元,与2016年年初预算数2.32元持平。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同行来京进行业务考察和交流等。公务接待35批次,公务接待41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8.10万元,与2016年年初预算数8.10万元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6年决算数0万元,与2016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8.10万元,与2016年年初预算数8.10万元持平。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01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75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4.33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7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435.66万元,比上年增加129.97万元,增加原因:差旅费、取暖费等经费标准调整以及物价上涨因素等。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7.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0.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7.4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5.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1423.09万元,其中:汽车10辆(财政拨款供养汽车3辆,2015年底公车改革已经上交车改办但截至2016年底财政资产管理系统里仍未注销汽车7辆),271.2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2016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2017年,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对2016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3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0%,涉及金额257.82万元。评价结果:3个项目绩效评价平均得分为91分。从执行情况看,三个项目立项符合部门职责和相关管理规定,绩效目标设定合理;年度工作目标明确,组织管理有力,政府采购各项工作顺利完成;项目资金管理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规定,资金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年度绩效目标和各项指标总体实现,达到了既定的产出数量、质量和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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