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財政、金融、審計/銀行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北京市政務服務管理局;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北京監管局;北京市財政局;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3-11-30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3-11-30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等6部門關於組織實施 《北京市中小微企業首次貸款貼息及擔保費補助實施細則(2023年修訂版)》的補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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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為拓寬首次貸款登記渠道,進一步提高中小微企業首次貸款補貼政策獲得便利度,自本通知發佈之日起,開通“北京企業融資綜合信用服務平臺”首次貸款登記功能,即通過“北京企業融資綜合信用服務平臺”(www.smeservice.com或“北京金融大數據”小程式)辦理並推送至貸款服務中心的首次貸款業務(相關金融機構僅限于貸款服務中心入駐銀行和入駐擔保機構),視同在貸款服務中心登記,納入《北京市中小微企業首次貸款貼息及擔保費補助實施細則(2023年修訂版)》範圍。請遵照執行。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政務服務管理局    

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北京監管局    

北京市財政局    

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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