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財政、金融、審計/銀行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北京市政務服務管理局;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北京市財政局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2-06-13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2-06-13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等5部門關於組織實施《北京市中小微企業首次貸款貼息及擔保費用補助實施細則》的補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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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北京市統籌疫情防控和穩定經濟增長的實施方案》(京政發〔2022〕23號)第6條關於“線上線下相結合提高首貸補貼辦理便利度和覆蓋面”要求,現對《北京市中小微企業首次貸款貼息及擔保費用補助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中,關於“在貸款服務中心現場辦理”要求進行再次明確,通過“首都之窗”網站上的“一件事”整合服務場景-法人辦事-獲得信貸,貸款服務中心線上平臺辦理的(https://banshi.beijing.gov.cn/pubtask/onething.html)、符合條件的首次貸款業務(“首次貸款”認定標準參見《實施細則》有關規定)視同於在貸款服務中心現場辦理,納入《實施細則》支援範圍。

  請遵照執行。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政務服務管理局    

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    

北京市財政局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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