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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教育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2-03-17
  6. [發文字號] 京教民〔2022〕2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2-03-25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進一步推進民辦幼兒園“證照聯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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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民〔2022〕2號

各區教委,燕山教委、經開區社會事業局:

  為落實好《關於開展北京市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和我市優化營商環境實施方案(5.0版)工作要求,持續優化教育領域營商環境,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提高行政審批服務質效,現就進一步推進我市民辦幼兒園“證照聯辦”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充分認識推進民辦幼兒園“證照聯辦”工作的重要意義

  近年來,我市營商環境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水準顯著提升,教育領域營商環境亦持續優化。但目前各區在民辦幼兒園開設審批方面仍存在準入標準不一致、準入流程長手續繁冗等問題,不利於持續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不利於切實增強辦學主體和群眾獲得感。

  各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從全市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建設的大局出發,堅持新發展理念,以推進民辦幼兒園“證照聯辦”為契機,不斷創新工作機制,努力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教育領域營商環境。

  二、加強組織領導,紮實穩妥推動“證照聯辦”落地落實

  按照工作要求,各區要在6月底前實現民辦幼兒園“證照聯辦”,即營業執照和行政許可一次申請、並聯審批。各區教委要切實加強工作統籌協同,主動與市場監管、民政部門和政務服務辦事大廳做好溝通協調,通過材料聯審、資訊共用等方式進一步優化辦事流程,實現並聯審批落地見效。

  三、明確工作責任,主動有效加強“證照聯辦”監管服務

  民辦幼兒園“證照聯辦”工作政策性強,具有示範效應。各區在推進工作中要始終堅持統一標準,明確工作責任,加強管理監督,提供精準服務。各區要及時加強面向民辦幼兒園辦學主體的培訓宣傳工作,主動推送解讀政策服務資訊,建立健全與“證照聯辦”工作相適應的事中事後監管服務機制。

  各區推進民辦幼兒園“證照聯辦”的工作進展情況請於5月31日前報送市教委民辦教育處(郵箱:xuewenzhe@jw.beijing.gov.cn)。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2022年3月17日  

  (聯繫人:薛聞喆;聯繫電話:51994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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